融資租賃公司推出「先買後付」業務,導致一連串消費者貸款悲劇,引發立委疾呼應盡速納管。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19)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表示,在評估是否訂定融資公司專法之前,過渡期的第一階段先將大型租賃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簡稱金保法)納管;依時程來看,後續再開二次公聽會後,法規預告約60天,預期最快需4~5個月可上路,因此時間點最快落在明年上半年。
立法院財委會今(19)日審查金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並被質詢,會中融資公司納管議題也成為多名藍綠立委的質詢重點。
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最快明年上半年有機會上路
針對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的進度,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目前所有法治規定已經準備好,但因為立法院還要溝通、預計後續還要再開2次公聽會,若大家有共識以後,由於法規預告期為60天、再準備2個月,預計最快4~5個月後可望上路,因此納管時間點最快落在明年上半年。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指出,目前三大上市租賃公司在個人車輛融資及先買後付BNPL的占比已接近一半規模,甚至三大上市租賃公司也占整體租賃業規模高達90%,她認為,租賃公司用比銀行更靈活的方式借給消費者,但卻沒有辦法保護消費者權益。
彭金隆認為,融資公司過去在企業金融有一定角色與貢獻,但最近衍生的問題都出在車貸、先買後付等個人金融,他強調,融資公司並非所有業務未來都會納管,而是透過金保法納管個人金融業務,法人金融業務不會受到影響,因此會再跟業者加強溝通。
賴惠員追問是否會進一步評估訂定融資公司專法?彭金隆說,目前採兩路並進,由於融資公司專法從民國85年討論到現在,中間有不同的分歧及異議,代表整合比較困難,但目前也已委外研究專法,但因等待專法還要一段時間,在這段空窗期就用金保法先納管,採雙軌並進。
彭金隆也強調,租賃業者的融資行為若已經做到「類金融」服務,且對消費者有負面影響時,希望站在消費者弱勢保護的角度由公權力積極介入。
藍營立委開協調有施壓?李彥秀:都有共識納入法令
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近期也出現一大插曲,以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為首,日前曾召集數名國民黨立委、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金管會等單位,為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管理的具體作為召開協調會,隨後遭到民進黨立委王世堅指控,此與意圖擱置《金保法》的推動進程,他更在臉書上表示,「融資公司拒絕納管,竟找在野黨立委施壓金管會!?」
賴惠員詢問金管會,在協調會的過程中究竟金管會是否受到施壓?彭金隆指出,這不是施壓,而是溝通的一部份,主要原因是,在規劃納管過程中業者有疑義,因此希望盡量解釋清楚,社會有共識也很重要,「因此我們希望趕快溝通,溝通完畢後可以及早上路。」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證實確實有開協調會,但協調會的共識很清楚,會中的委員、業者、公會、金管會都有共識要納入金保法,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很願意配合,但像是會中,有業者提出問題,針對納入金保法的後續消費爭議處理,例如買了一個按摩椅「先用後付」,若發生消費爭議,後續調解費動輒上萬元,業者也有陳情認為這部分負擔非常重,因此希望在協調會上提出共同解決或折衷方案,絕對不是像有些立委所說的施壓,透過會議記錄可以考證。
「要管就要應該全部納管!」,彭金隆:採分階段納管
另外,李彥秀也指出,全台光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業者就有6千多家,認為適用的對象應該更周全,「不是只有管3、4家上市租賃公司,其他6千多家是不是也適用,必須要有更完整的說法,因為法令不可能只針對『某幾家』。」
同樣出席協調會的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表示,同一個產業就應該列入納管,依照行政程序法第6條,理應具有平等行為,非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在這樣的情況下,若特別只管制幾家大型業者會造成不平等,而是應該全部列管;國民黨立委羅明才也說,要管就要應該全部納管,才有一致性。
郭國文則指出,目前融資公司業務只有中古車融資和先買後付才適用公會的自律公約的範圍,但事實上卻頻頻出現不當手段的討債行為、高利貸行為、結合詐騙行為、成立代辦公司、甚至是土建融貸款成為炒房破口,郭國文認為,融資公司不動產放款也應該納入自律公約當中,應該再找租賃公會談一談。
郭國文也認為,不應只納管三大租賃公司,否則三大納管之後,搞不好又會養成另外的新三大。
彭金隆則指出,由於融資租賃公司的範圍難以界定,只能從業務登記上推估,目前粗略統計全台約有數千家,但由於它還不是一個產業,因此目前朝向分階段納管,第一階段針對大型上市租賃公司、第二階段納管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4家租賃公司,預計在上路的半年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