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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6旬婦自家門前路倒 送醫10天不治身亡 逆子推一把害命!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18小時前
莊男與母親吵架後一把將人推倒後離去,婦人摔傷倒地多時,被發現後送醫,10天後傷重不治。翻攝自pixabay

【記者莊曜聰/嘉義報導】嘉義市一名29歲莊姓男子與65歲陳姓母親日前發生在自家門外發生爭吵,莊男竟動手推倒母親後離去,數小時後陳婦被人發現倒在路邊,在醫院救治10天後宣告不治,檢警偕同法醫相驗,發現陳婦顱頂有明顯傷勢,後當庭逮捕莊男聲押,法官認無羈押必要駁回,嘉義地檢抗告後發回更裁,莊男被裁定羈押、未禁見。

檢警調查,65歲陳姓婦人在上個月28日凌晨4時19分時,被路過民眾發現倒臥其住家門外,通報警消前來,以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但在本月7日上午仍因宣告不治,11日檢警相驗後發現陳婦頭部外傷,循線調查並訪查鄰居後發現,陳婦與兒子莊男在11月28日凌晨曾發生爭執,莊男疑似動手推了陳婦一把,為關心其狀況就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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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請家屬調閱死者送醫期間完整病例,並請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行經車輛行車記錄器等,在訊問莊男後,檢方認為他涉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當庭把莊男逮捕,並以他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之虞聲押。

當時法院認為,陳婦、莊男鄰里等相關證人案發前雖聽聞爭吵情況,但並非見聞事發當場狀況的目擊證人,雖莊男可能勾串,但衡量其人身自由並依比例原則權衡,將莊男請回,並要他不得恐嚇或騷擾相關證人,檢方收到裁定書後向台南高分院提抗告,發回更裁後,嘉義地院昨天重新裁定,將莊男羈押。

莊男推倒6旬母親後不顧,婦人送醫10天後不治,檢方提羈押終獲准。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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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
  • 李美蘭
    傷害父母親的大罪何其大!沒有母親那有您!
    4小時前
  • 🐌🐌🐌
    疑似動手推了陳婦一把,為關心其狀況就離去。「是未不是為」
    12小時前
  • 汝芋
    父母恩/大於天 沒有父之精/母之血 哪來的你(妳) 有機會來到世間 人生本是一場:修煉 酸甜苦辣 生離死別 逆境/好運 是自己的福報所至 爸爸媽媽ㄧ把屎ㄧ把尿……把你(妳)拉拔長大 不知孝順父母親/已經很糟糕。 還傷害媽媽,將媽媽推倒。沒將媽媽帶到醫院就診。 更是不孝順。 枉費做人。 倘若 法官再不好好判決,嚴懲不孝子女。 令人質疑 法官員們……本身品德是不是有問題! 是否有能力當法官ㄧ職(執) ●●● 並不是受過高等教育/高等學歷/考試成績斐然。 有能力考上法律系。有機會當法官。 然而……對事實分析判定……對事實的考量缺乏思考能力。 基本上……不適合當法官ㄧ職。
    1小時前
  • 徐英英
    養兒防老、重男輕女觀念真得要改啊!
    2小時前
  • 雅婷~(芊妤)
    自己寵的,怪誰 我家就一個,巫婆生的大兒子50歲了整天浪流浪跟要錢,出去像不見,回來像撿到 生的2個孫子都20幾歲有樣學樣,整天在家上網玩遊戲 自己只會生不會教管不動,都去外面哭訴自己很可憐,兒子是教到壞朋友,孫子是她媽不會教跟她沒關係(笑屎,幼稚園時就雙方離婚,把小孩丟給妳養了,到底是誰不會教啦) 所以妳只負責爽跟生小孩嗎
    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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