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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通緝犯查緝網」找不到林秉文? 警政署說明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涉入「88會館地下洗錢匯兌案」,擔任扮演第三方支付業者角色的林秉文,因棄保潛逃遭新北地檢署查緝。今(13)日下午,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質詢內政部長劉世芳,他問為何刑事警察局的「通緝犯查緝網」找不到林秉文,劉世芳便回會請刑事警察局修正。就在稍早,警政署也回應,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警察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遂於該局網站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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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林秉文在2024年12月27日遭新北地院發布通緝後,警政署「查捕逃犯系統」即有該筆通緝資料,並可於M-police系統直接查詢通緝狀況;惟本案目前繫屬新北地院審理中,2024年12月5日開庭,林秉文未到庭,該院於12月9日核發拘票,12月26日再次未到庭,該院即發布林秉文通緝;惟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警察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遂於該局網站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接著,警政署說明,該局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是依據「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之通緝犯,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之必要,查緝是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並提醒各警察機關注意執勤安全,加強查緝到案。
最後,警政署強調,刑事警察局是依相關規定辦理,絕無隱匿,並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已於發布通緝日交辦各駐外聯絡警察聯絡官全力依法追緝,維護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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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4
  • 哲軒
    嗯嗯 就這麼剛好 沒有高官護航我也不信
    1天前
  • 賴以皮
    說了半天繞來繞去 要說的是 因為林並不是要犯 他只是剛好被通緝而已 他只是犯了一般通緝犯犯的罪 他還有事要處理 要給他時間處理 所以不在查緝專刊及網上 法務部長已經說了歡迎他回來投案 各位警政人員不必急著抓到此人 了嗎 聽懂了嗎
    1天前
  • Diamond
    在人民憤怒司法不公時,但他就是逃了!
    1天前
  • 阿順
    這不是包庇什麼是包庇
    1天前
  • YTT
    唉!唉!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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