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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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於社群網站反映前鎮區某餐飲業者製售之飲料內有員工識別證,涉食品安全衛生疑慮乙案,衛生局一日派員查察,業者表示係作業時不慎掉落,為此,局方依法裁罰,並呼籲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衛生局指出,昨日接獲民眾反映上情,隨即派員前往稽查,業者表示識別證為磁吸式,疑作業過程中不小心掉落,已接獲消費者反映;為此,衛生局將依違反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第四款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處罰鍰三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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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衛生局查該業者已完成產品責任險投保及食品業者登錄,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該作業場所垃圾桶未加蓋,立即輔導業者改善,現場抽驗飲品乙件檢驗衛生標準,俟檢驗結果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