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歌手邱軍上個月27日深夜,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隨後肇事逃逸,事後其中1人傷重不治,今(7)天基隆地檢署召開偵查庭,經過2個多小時偵訊,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邱軍涉犯公共危險罪,收押禁見。
基隆地院指出,檢察官針對邱軍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認為邱軍涉犯刑法交通事故致人死傷逃逸罪,以及過失致使罪,雖然他在案發後雖有逃離現場,但事後都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尚難認於犯罪後有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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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官就被告發生車禍的原因,檢察官在羈押聲請書內認為被告有酒後駕駛的情形,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且被告之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之可能,故檢察官認為被告就此部分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因此判定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邱軍遭收押禁見。圖/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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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責任編輯/張碧珊
宋銘城 事情發生了不可怕!因為已經發生了⋯可怕的是事情發生後的處理態度,那才是真正可怕!這渣子城府很深⋯態度不改變,有罪讓他受的!
01月08日12:18
Tim高 所以酒駕是可以不用測,用推斷的?
那拒絕臨檢的車輛不用比照辦理嗎?
01月08日10:07
小夫 如果以這樣的理由「手機有勾串」來看
那現代所有罪犯
應該都不能交保
01月08日08:12
Maohsiung(中藥批發零售) 夕賀
肇逃
咖小
01月08日07:23
張哲豪 說得好像林秉文 鄭百億沒有手機一樣
01月08日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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