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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中輕生霸凌案成立 前學務主任停聘、主任教官撤職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2月17日13:21 • 發布於 02月17日13:21

豐原高中男學生疑遭霸凌輕生,學生父親提出申復,全案重啟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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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豐原高中男學生去年二月疑遭霸凌輕生,校方兩度啟動調查,認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親提出申復,豐原高中審議小組重啟調查,十七日召開教評會,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一名校安人員確定霸凌成立,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校安人員已於事件發生後離職,學校不再錄用,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

教育局指出,該案去年二月發生後,教育局要求學校展開調查,但學校態度消極不作為,去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局出重手,將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有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

去年六月,調查結果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涉有管教失當行為,但霸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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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家長不滿調查報告,向校方提出申復,經申復小組審議通過,全案重啟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昨日學校教評會決議做出懲處,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教育局指出,後續會持續努力提升教師正向輔導管教專業知能,強化防制校園霸凌知能素養、落實校園三級預防輔導及關懷工作提供輔導資源,給學生友善安全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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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Kaiming
    原來還是有媒體願意繼續關注,謝謝你們
    02月17日15:00
  • 林大甫
    沒人盯盧秀燕就會想偷偷河蟹,但還是判太輕了 荒謬。
    02月18日14:15
  • 胖澤
    教官就離職而已沒有刑罰? 校安也是本校不再錄用、所以去別家學校可以? 更扯的是主任就停職一年 一 條命是越來越廉價
    02月17日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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