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喝到斷片!檳榔攤老闆娘被撿屍 衛生紙留8年才提告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27日10:30 • 發布於 04月27日10:31

記者楊忠翰/彰化報導

彰化檳榔攤老闆娘怒告男客撿屍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彰化檳榔攤老闆娘怒告男客撿屍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彰化縣1名檳榔攤老闆娘小萱(化名),先前整理房間時發現泛黃的衛生紙,想起8年前的某一天,自己與吳姓男客喝酒後斷片,醒來時驚見大腿上殘留的精液,她用衛生紙擦拭完後保存至今,遂決定對吳男提告;法官認為,事後小萱還借用對方健保卡,前往診所拿了62次藥,2人還經常電話熱線,認定罪證不足,因此判吳男無罪。

小萱指控,2014年9月間,吳男經常光顧她的檳榔攤,還載她到黃昏市場暢飲,她喝到意識不清。吳男遂將她帶到汽車旅館,並趁她酒醉無力抵抗時性侵得逞;她酒醒後發現,自己的下體疼痛,吳男則在浴室洗澡,她只能用衛生紙擦拭精液,並偷偷保存下來,再於2022年8月5日報警處理。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吳男辯稱,他與小萱是兩情相悅,當下對方也是清醒的;辯護律師則說,小萱從2013年6月起委託吳男到診所領取焦慮症藥物,一直到2018年7月為止;光是2015年到2016年間,雙方通聯記錄近300次,如果吳男有對小萱性侵,兩人聯繫絕不可能如此頻繁。更何況小萱提出沾有吳男精液的衛生紙,卻未驗出自己DNA,實在有違常情。

法官指出,小萱曾向吳男借健保卡領藥,並在2015年兩度對吳男提告強制性交罪,皆為不起訴處分;法官傳喚黃昏市場生魚片負責人,進而確認小萱所述與餐廳實際位置、裝潢不同。

法官認為,小萱提供的黃昏市場及汽車旅館照片,僅能證明自己與吳男先在黃昏市場用餐,再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至於吳男是否有在黃昏市場灌醉小萱,或是在汽車旅館內乘機性交得逞,均無從證明,因此判吳男無罪。

彰化檳榔攤老闆娘怒告男客撿屍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彰化檳榔攤老闆娘怒告男客撿屍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18
  • Alex Lee
    需要錢就拿出來告一告了
    04月27日14:57
  • 陳宏達
    女性心態有問題?
    04月27日13:51
  • 林台月
    檳榔攤的女人 ,新聞看多了多少有些了解,那樣的交往說性侵,還放了8年才提告,不覺得奇怪嗎?借用健保卡看病幾拾次,有沒有觸犯了什麽罪?健保局不調查嗎?另外醫師也分不清楚男人和女人的差別嗎?
    04月27日14:43
  • 明明就是我~lml
    不知道放了這麼久的衛生紙 還有沒有味道?
    04月27日16:40
  • 曾祥恩
    展店新方式
    04月27日16:1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