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查獲毒品數量愈來愈多,行政院已修正「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將二級毒品檢舉獎金的天花板500萬元,提高至800萬元,鼓勵民眾檢舉並激勵辦案人員緝毒,並因應法官法,取消檢察官領取緝毒獎金資格及獎勵。同時為防堵新興毒品氾濫,也增訂以淨重計算發給檢舉獎金,但不溯及既往。
行政院是在5月31日公告修正條文,其中有關檢舉獎金部分,自發布後6個月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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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重點,除排除檢察官領取緝毒獎金的資格外,另對現行檢舉獎金的天花板進行檢討,其中,一級毒品超過200公斤以上,檢舉獎金為最高仍為1000萬,其他二級、三級、四級毒品,則新增以500公斤以上,最高可獲得800萬至400萬元不等的獎金。
此外,因檢舉而緝獲的人數,每增加1名共同正犯、共犯或毒品來源者,還可加發5萬元。就算只查獲到轉讓毒品,毒品類型屬於一、二級,經一審判決有罪,也有檢舉獎金可拿,而檢舉破獲製毒工廠、毒品大盤商也有特別獎金。
辦法並針對常見的新興毒品多將毒品混入飲料、軟糖、咖啡包內販售,對青少年影響甚鉅,但查獲後,其純質淨重相當低,依現行規定不易達到領取獎金的基準,所以特別增訂以淨重計算不同額度的獎金,但不包括半成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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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 販賣毒品,直接死刑!
2019年06月03日23:15
郁惠 抓到販毒與吸毒者全部鞭刑就好了
2019年06月03日23:12
建誠 合理懷疑,有些狗官也是販毒集團上線,否則為何毒品抓不完?
2019年06月03日23:11
朱兆芳 有個屁用
送到法院審理還不是輕判而已!
2019年06月03日23:59
··· 檢舉獎金若是被你們內部拗走了,檢舉人又不能曝光誰敢坑氣……
2019年06月04日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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