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新竹縣新埔鎮鎮代選舉,候選人張秀桃得804票以一票之差輸給姜鳳秋,張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為經重新驗票後,有10張爭有誤,導致二人實質票數發生差異,最後張女倒贏三票,最後判決姜女當選無效、張秀桃驗票後逆轉勝。
張女提告主張,2018年11月24日選舉開票結果,她得804票排序第6,姜得805票排序第5,新竹縣選舉委員公告姜女當選鎮民代表,但因得票數僅相差1票,實有重新驗票之必要,經法院勘驗選票結果,她的實質得票數高於姜女,請求法官判決姜女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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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判決姜女當選無效,她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10張爭議票經重新勘驗結果,張女的得票數應為806票(804+1+1=806),姜女為803票(805+1-4+1=803),姜的實質得票數低於張,判決姜女當選無效確定。
張培德 比丁守中好一點
2020年01月16日02:33
鬆🐷🐶 支持驗票啊
二次打臉韓粉又可以增加國庫收入
超棒der~~~
2020年01月16日00:44
同花順 那一整年領的薪水要吐出來嗎
2020年01月15日18:29
Ricky 阿就中時報的咩..不意外吧?
2020年01月15日11:53
來 我它媽省吃儉用,按步就班,嘔心瀝血,汲汲營營,誠惶誠恐………按月上繳的通訊網路費用,有時慢個幾天就被上頭電信業者給天天追討逼債,結果你偉大的中時電子報報給我看的是這二年多前臭酸的新聞!真是罄竹它媽的難書…
2020年01月15日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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