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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路倒病逝 內埔警找到「失散34年母親」助後事...台大醫院去信致謝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0年04月08日03:48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8日03:09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母子失散34年,子路倒病逝醫院,警方接獲醫院求助,辛苦找上其母,惟母,行動不便又不識字,無法見後一面,只好委託內埔警方幫忙,讓子順利完成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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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內埔警分局龍泉所日前接獲一通來自台大醫院呂姓社工師的來電,稱有一名38歲街友路倒後送醫急救,因傷重不治而病逝於醫院,經查該民之胡姓母親居住於內埔鄉黎明村,因胡母與兒子已34年未聯絡,行動不便,又不識字,無法北上處理後事。

惟根據法律規定,死亡案件必須由家屬出面或取得家屬同意後,才能由政府單位接手處理,之前已透過戶政單位及鄉公所等各種管道都找不到胡母,實在是萬分焦急,最後只好找上轄區龍泉所請求協助。

龍泉所警員吳家宏獲知後,隨即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胡母戶籍地,前往找尋發現其已搬離該址,案情頓時陷入膠著;警方鍥而不捨向左鄰右舍多方打聽,得知其在大新村一家麵攤工作,前往查看終於見到胡母,其表示因年事已高,實在沒辦法北上處理兒子身後事,警方遂將其載到派出所填具委託書,再掛號寄回台大醫院,圓滿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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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呂社工師事後非常感謝警方熱心協助,特別投信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信箱,留言表達感謝之意,「若非龍泉所吳警員積極奔波,個案恐怕仍躺在冰櫃中,不得入土為安」,字裡行間流露出真摯的感激之情。

分局長蔡耀順肯定龍泉所警員吳家宏熱心積極協助精神,讓亡者完成喪葬事宜,發揮「視民如親」精神,具體展現警察溫馨助人形象,值得同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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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所以小孩四歲就分開了????
    2020年04月08日06:36
  • 2020年04月08日06:26
  • 許祥德老屋翻修專家
    命運是自己掌握的 當下如何改變 应是自己必修課程
    2020年04月08日11:27
  • 小夢
    自己有錢最重要
    2020年04月08日09:38
  • .
    女孩子結婚要操辦婚禮,就自己存錢、自己掏錢, 不要讓婆婆覺得是她的功勞、
    2020年04月08日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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