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想出國旅遊恐怕得再等等了!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公布最新退改票規定,其中,華航宣布8月31日以前航班皆可免費退改票一次,長榮航空依航點不同有不同日期,包含昆明、黃山、西安、太原、鄭州、濟南、瀋陽、桂林等中國航點,只要是10月31日以前航班都可免費退改票一次,原訂今年3月份開航的義大利米蘭到明年1月底都可免費退改票,顯示航空業者對於出境旅遊仍持保留態度。
中華航空官網將退改票日期放寬至今年8月31日,持有華航、華信6月2日前開票,搭乘日期在今年8月31日前皆可免費退改票一次,但須在10月31前辦理。
華航改票規定指出,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相同訂位艙等/行程(同城市)之其他日期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在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持台灣往返中國大陸之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之任一中國大陸或香港華航/華信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及手續費,惟僅限一次。
至於持台灣往返歐洲之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之任一台灣往返歐洲之華航/華信自營航班 (但台灣往返英國倫敦蓋威特機場除外),免收價差/稅差及改票手續費,惟僅限一次。
持台灣往返紐西蘭/澳洲之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之任一台灣往返紐西蘭/澳洲之華航/華信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及改票手續費,惟僅限一次。同一國家內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任一航點之華航/華信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及改票手續費(含臨櫃手續費),惟僅限一次。
另,以上規則特殊折扣機票(DM/ID/AD票類)不適用,團體機票請洽旅行社;他航機票若涉及華航、華信航段,仍需依照他航機票規定辦理。
長榮航空官網指出,持長榮航空及立榮航空本票,行程涉及長榮/立榮國際、兩岸及港澳航線班機且持有確認機位旅客,開票在6月1日前,以及昆明、黃山、西安、太原、鄭州、濟南、瀋陽、桂林、呼和浩特、哈爾濱等航點航班日期在6月1日到10月24日;義大利航班日期在6月1日到2021年1月31日;普吉島在6月1日到9月28日;其他航點為6月1日到8月31日,就適用退改票規定。
長榮航空改票規定指出,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2020年9月3日,旅客得於機票效期內,更改至2020年12月31日(含)前之適用航班,僅義大利航線可更改至2021年之適用航班,並豁免改票手續費一次。
旅客可改訂與原票相同行程(相同城市)、且為相同訂位艙等(RBD)之長榮/立榮航空承運航班,不可簽轉他航承運航班,惟因改票而產生之票價差及稅差需由旅客支付。在目的地不變之前提下,當原行程既已包含外家航段時,可依照該適用票價規範進行更改,惟因改票而產生之票價差及税差需由旅客支付。
除上述情況外,凡因改票而產生之票價差及税差需由旅客支付。
長榮退票規定指出,機票及其相關附加服務費,均免扣退票手續費。透過長榮航空官網購買或更改之機票,請直接於官網申請退票;透過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購買之機票,請洽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退票。透過旅行社購買之機票,請洽旅行社辦理退票。旅客如未依時辦理登機手續(no show),將不得豁免未登機手續費。
長榮航空也指出,已豁免改票手續費之機票,如更改後的新行程仍符合此作業辦法之航班日期,於申請期限前提出退票申請者,得免收退票手續費。無限萬哩遊會員於上述申請期間內,申請長榮/立榮酬賓機票退票時,免收手續費;申請與原酬賓機票/升等機位相同條件之長榮/立榮酬賓機票改票或升等作業,免收過期哩程及改票手續費一次,後續請洽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
另,團體旅客請洽詢原開票旅行社。退票作業辦法不溯及既往,2020年05月31日(含)前已辦理改、退票作業而被收取手續費之旅客,恕不得申請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