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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難搜救51天無消息 父怒告求償百萬!法官:免國賠

EBC 東森新聞
發布於 2018年11月15日04:28

大學生張博崴7年前到南投登山失聯,南投縣消防局沒找到人,民間山友卻在2天後尋獲遺體,遭家屬訴請國賠,二審大翻盤最高法院宣告免賠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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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登山喪命,質疑救難機制出問題一審獲判國賠,沒想到,二審大翻盤,讓一頭白髮的張博崴爸爸不禁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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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2011年,大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台灣百岳之一南投白姑大山失蹤,當時南投消防局動員搜救找了51天沒有發現他的下落,最後由山友出動只花了2天就發現張博崴,但他已經成了一具冰冷遺體,讓家屬痛批國家山難救援機制失能,憤而提告。

 

▼(圖/東森新聞)

 

2015年6月,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南投消防局有疏失,判賠國賠267萬也創下國內山難救援不力的國賠首例重挫士氣,南投消防局方面提出上訴,二審大逆轉判決免國賠,張博崴的父母強調,責怪的對象並非消防或是搜救人員,而是針對整個國家的搜救體系,只希望透過判決過程喚起重視,改善救難機制。

 

▼(圖/東森新聞)

 

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宣告免賠定讞,得知國賠案獲得平反,南投縣消防局方面表示是給當初上山努力搜救的人員一個交代。

 

南投消防局方面指出,對家屬訴請國賠的要求可以理解,不過免國賠定讞,卻是對搜救人員士氣有莫大影響,畢竟搜救是山難的最後防線,法官判決則認為,張博崴登山之死跟消防執行搜救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消防局救援目的是減少傷亡,人民對國家並無要求「登山零風險」的權利。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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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4
  • Irene
    法官判的非常好,希望也可以喚醒國人的良知,從事任何危險性的活動都有其風險;需要自己承擔,而不是等出事了再來怪政府、索國賠⋯
    2018年11月15日06:24
  • 練維浚
    你去登山要別人承擔你的風險,這真的很腦殘
    2018年11月15日06:40
  • Metal machine(騏)
    你以為消防隊是無敵鐵金剛哦,什麼都要會,山難救援又不是消防員的專長,每天還有一堆事要忙,你當他們很嫌是不是。
    2018年11月15日06:37
  • An Chen
    還給救難隊員們一個公道 任何活動風險本就應自負
    2018年11月15日07:17
  • SasaKyoto
    父母ㄧ開始就該找民間搜救隊ㄧ起搜尋 不要為了省錢 現在又要告國家搜救隊 再多錢也換不回你的小孩 無論民間或國家 沒有保證ㄧ定能找到 但有資源就是要全力使用 為什麼都過51天了都沒想到要找其他搜救隊協助 真的花了錢找到孩子才是你們要的不是嗎 現在告國家搜救隊能有什麼作用 每次搜救狀況都不同 真的告贏也不代表下次出事都能找回來 記取教訓吧 真的不要省那一點錢
    2018年11月15日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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