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於11月9日三讀通過,未來職缺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時,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也就是說薪資未達4萬元的職缺「禁止面議」,而該條問公佈後,不少網友卻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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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月薪不到4萬元將禁止「面議」。(示意圖/資料照)
而該修改條文發佈後,就有工商團體提出質疑表示「一旦講明薪資範圍,來面試的求職者理所當然會被認為是同意這樣的薪水,即使求職者自身條件能爭取到更高薪水,資方也不會調高。」而該說法也遭到網友撻伐「都沒四萬了!議個屁喔」、「沒四萬有甚麼好比來比去的啦,又差沒幾千」、「不公開叫哪門子的自由市場,我看是恐減損(資方)的議薪空間」、「不到四萬要議什麼?當奴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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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網友認為即使未滿4萬元職缺需公開,只要換種寫法就可以順利的鑽漏洞「只要寫含績效獎金40k就好了,還不簡單」、「沒什麼用吧?很多垃圾公司薪資寫的是含加班費40000,底薪其實只有26000,加班加到死」、「未滿四萬才要公開薪資範圍,這還不簡單,資方就在求才資訊說薪資範圍是23k~40k不就好了?有什麼用?」
忘棄紅塵 這些官員們只是來敷衍了事,好像有為人民做事但那是幹話,台灣官員們只會為了自己的財務及權力盡心盡力,而對人民的事務就隨便啦這就是現今的官員們
2018年11月14日06:28
raiyax 應該要追加一條,未滿4萬的薪資必須明確說明是否包含加班費、獎金
2018年11月14日00:11
吳木生 可笑的事這種爛政策還需要廢物官員開會浪費人民納稅錢 養養一堆成天只會說幹話的垃圾
2018年11月13日13:16
Jacky 繼續開放外勞來台唄
2018年11月13日13:09
Leo 去面試時,先審視自己的能力是否值四萬吧!
2018年11月13日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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