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數位帳號使用電信門號認證越來越來越普及,台灣行動電話總用戶超過3000萬以上,持有兩個以上門號的人比比皆是。不少人因申辦的月租型門號欠費未繳、預付卡久未儲值..等等原因,導致門號被電信業者依法拆機回收。 門號欠費被拆機或預付卡逾期未儲值號碼被回收'後,原號碼還要得回來嗎? 以下作一說明:
基於電信門號係屬電信資源,如果欠費太久或預付卡逾期未儲值,電信業者就會依法將門號做違規處理,得暫停其通話或是逕行終止租用。
月租型門號行動用戶若發生欠費,電信業者就會進行欠費催繳、欠停、強停、強拆或欠拆..等等處置方式。
一般而言, 若過了繳款期限7~10天左右, 電信業者會將門號【欠停】(暫時停話,限撥但可接聽)。若仍未繳納,則會進入【強停】(不可撥話及接聽)。根據電信業者營業規章,經限期催繳仍逾期未繳, 業者將會門號拆機停話銷號。 【強拆】是指用戶申辦後從未繳納電信費且失聯者、【欠拆】是指用戶申辦後曾有未繳納電信費但仍逾期未繳清,兩者都是合約被終止,門號被電信業者回收。
門號若是在【欠停】或【強停】階段,只要用戶在期限內繳清欠費,就可以取回門號並恢復通話;若是進入【欠拆】或【強拆】階段,電信業者不但會將該門號拆機,七天後就會將該門號返回原業者。通常只要是門號被判定【欠拆】或【強拆】,電話號碼就無法重新取回,尤其該門號若是屬於攜碼門號已被返回原業者後,更是愛莫能助。
再者,根據《電信號碼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規定用戶退租之號碼除物聯網號碼外應保留三個月;受移轉使用之用戶號碼除物聯網號碼外,於移轉日無法繼續使用之用戶號碼應保留六個月。換言之,當門號退租3個月以後或是月租型欠費被停話拆機、預付卡逾期未使用或未儲值.等原因被拆機後的六個月後,電信業者都有可能在規定保留期間期滿後重新將該號碼釋出給新的用戶使用。若門號已經被重新釋出,即使客訴NCC,也無法要回原電話號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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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不查
2021年05月07日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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