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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多次「早1分鐘下班等電梯」被當早退開除 怒告公司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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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廖國安
提早-1分鐘-下班-電梯-早退-開除

中國武漢一名陳姓男子任職於當地一家科技公司,沒想到日前因多次提早1分鐘下班去等搭電梯,遭公司以「早退」為由開除。事後,陳男不服選擇對簿公堂,結果勝訴,當地法院也批該科技公司此舉不合理。

據《看看新聞》等中國媒體報導,陳男於2022年2月進入這家科技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為期3年的書面勞動合約,並同意遵守公司的《員工手冊》規定。該手冊載明「年度累計遲到、早退達6次及以上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經人力調查核實後,將給予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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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司監視器畫面顯示,陳男於2022年9月至12月間,多次在下班前1分鐘左右就離開工作崗位去等電梯,共計有6次。遂在12月6日以電子郵件通知陳男將他解雇。

陳男認為,僅僅提早1分鐘下班就被認定為「早退」並予以開除,公司此舉不合理且違法,決定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雇的賠償金及年休假工資等。仲裁委員會支持了陳男的訴求,但公司不服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後認為,解除勞動關係是相當嚴厲的懲處,若以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雇,除了要審查制度的合法性,還要考量執行的合理性。本案中,僅因提早1分鐘離崗就被視為「早退」,顯然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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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院認為公司按理來說,應按月審查員工出勤狀況,但在此之前從未向陳男提出問題或懲處,卻在最後發出解雇通知時才一次性提出,明顯有失妥當。因此,法院判決公司的解雇行為違法,必須向陳男支付賠償金。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這起案件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留言表示:「提早1分鐘就算早退,那提早到崗位的算不算加班?」、「1、2分鐘的時間誤差不應算作遲到或早退」、「公司事前都沒告知員工,最後才拿這理由開除,確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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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李怡蓁
    那每天提早2分鐘上班,可以算加班?
    1天前
  • 詹姆士
    建議署名『鍵盤記者廖國安·中國媒體東拼西湊 複製貼上報導』
    1天前
  • Lin
    能這麽準時提早一分鐘打卡去等電梯, 可見他30分鐘前就開始收工了啦!😂😂😂
    1天前
  • 慶福
    一般不是以刷卡時間嗎?
    1天前
  • 歐正華
    看來大陸還是比較幫弱勢族群!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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