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9600元噴飛!機車改換「1設備」沒登記慘收紅單 一堆車主都忽略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生活中心/周宸妘報導

機車騎士若將大燈改裝成「LED大燈」,必須經監理機關合格登記且驗車下才能上路。(圖/翻攝自PEXELS)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機車騎士若將大燈改裝成「LED大燈」,必須經監理機關合格登記且驗車下才能上路。(圖/翻攝自PEXELS)

不少台灣人都會選擇機車通勤,不過卻有民眾「忘記1事」,痛噴9600元。近期有網友抱怨,之前機車大燈壞掉去車行更換,為了行駛上的安全,老闆建議更換成白燈。不料,日前卻遭警察路邊攔下,才知道換大LED要去做更換登記。貼文一出,同時也釣出不少苦主,「原來換燈要登記,我還不知道有這種事!」

一名網友在Threads表示,前陣子機車大燈壞掉去車行更換,老闆貼心地告訴他,將大燈換成白燈騎機車在夜晚會比較安全。不料,直到上個月遭警察路邊臨檢才得知,大燈要去更換登記,並且收到一張紅單。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該罰單上,註明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1項》,電系設備屬可變更設備,(變更頭燈為LED燈)。

貼文曝光後,一票網友搖頭嘆,「有點年紀的車真的換個大燈殼跟暖白光一般燈泡就好,不然換LED的就是要買有文件可以去監理站驗車的才行」、「白光如果是鹵素燈泡並沒有違法阿,除非是鹵素換到LED」、「你這是變更LED燈泡,不是換白光」、「燈泡問題鹵素可以白或自然光。」

事實上,鹵素、LED燈泡最大的不同就是發光元件,「高度調整」是更換LED燈泡最重要的事情,若位置沒有調整好,很容易讓對向來車看得很刺眼,影響駕駛行駛安全。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車主將原廠頭燈私自改裝為LED燈,多因「亮過頭」或「裝置仰角過高」,導致容易直射到對向來車駕駛的眼睛,造成對方瞬間眩光,影響行車安全。提醒,LED頭燈在未經監理機關檢驗合格登記下,擅自改裝,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最高可罰新臺幣9600元。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33
  • Austin
    一堆打鳥燈 不要說機車 汽車也是 改裝店不列管 排氣管吵死人 打鳥燈害死人
    2天前
  • 李彥平
    早就該抓了,一堆刺眼的汽機車!改排氣管的和重機的引擎聲都要抓,吵死人!
    2天前
  • 派大星
    就應該加強取締一堆直射對向的LED燈超危險。
    2天前
  • Fu-Ling Yao
    恨死那些弱智燈了 轉彎直接被閃瞎 好幾次差點車禍
    1天前
  • 只能說~活該~應該欸
    2天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