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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喪屍煙彈害死警 藥頭落網

中華日報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新北市刑大在蘆洲破獲王嫌於租屋處分裝「依托咪酯」類毒品混合菸油,製成毒煙彈兜售,並起出分裝工具及手機等相關證據。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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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三重黃姓員警今年七月間執勤時遭到疑似吸食「喪屍煙彈」的毒駕者撞死。新北市刑警大隊二十九日表示,警方溯源追查毒品時,二十七日逮捕上游王姓毒販,王嫌涉以民宅分裝依托咪酯「喪屍煙彈」,這是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後,全國首宗查獲的毒品案件。

行政院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告將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從第三級毒品升級為第二級毒品,未來施用、持有是類毒品將科以刑罰,在警方強力查緝的同時,提升刑罰有效嚇阻,避免持續毒害國人。

新北市刑警大隊昨天表示,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今年七月間執勤時遭到疑似毒駕者撞死。警方溯源毒品,查出毒品為王姓毒販(四十一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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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王嫌在新北市蘆洲區承租民宅充當分裝工廠將依托咪酯類毒品混合煙油,製成毒煙彈,偽裝成一般電子煙兜售。二十七日逮捕王嫌,起出贓證物,將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

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破案後,通報刑事警察局,被告知此案是行政院公告將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後,全國首宗查獲製造、販賣此類毒品的案件。

新北市刑警大隊說,檢警早就規劃逮捕行動,也已掌握線索與王嫌行蹤、蒐證完整,且當天時機成熟,並非刻意等到行政院公告後才行動,時機湊巧,「破案也是為殉職的黃瑋震伸張正義」。

涉撞死警員的黃姓男子在警訊時否認毒駕,檢方偵訊並羈押追查後,他才坦承在電子煙中吸食依托咪酯失控釀禍。

警方指出,原先偵辦另一起毒品案件時,溯源掌握賣家為王嫌,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檢方發現王嫌也是將依托咪酯賣給涉肇事黃男的賣家,於是將兩案一併偵辦。

王嫌落網後供稱,包括涉毒駕肇事的黃男在內,僅賣出三名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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