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第11次「台日漁業委員會」完成3天議程,外交部今天(17日)表示,這次針對我方漁船的漁具作業規則達成共識,而我方也要求日方就其他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儘早與我展開協商。
外交部指出,台日就「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今年漁船作業規則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以東經124度劃分台日雙方漁船作業方式的基礎上,建立台方漁船的漁具不得流出東經124度3分以東的機制,如經指導後仍再發生,將採取適當的行政處分;但為顧及沖繩小型漁船的作業空間,漁業署將指導漁業團體訂定自律公約,儘量避免漁具流出東經124度2分以東。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外交部說,台日於2013年4月簽署台日漁業協議,以和平理性方式解決長期以來的漁業紛爭,並依據該協議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原則由台日輪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成為雙方建立漁業作業秩序及處理漁業相關議題的重要對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