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京華城爭議的20%容積獎勵案,台北地檢署聲請扣押土地獲准,媒體報導,鼎越若申請取消20%容獎,扣押仍未解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會詢問內政部是否有必要不予施工勘驗;內政部國土署回應,台北市政府是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可直接洽詢法院。
媒體報導,李四川表示,收到鼎越公司給建管處的函文,表示願意暫緩辦理20%容積獎勵,如果現在開始走程序,約3個月可完成;後續若取消假扣押,就沒有不予施工勘驗的問題,若取消20%容獎後,法院仍維持扣押,市府就要請教內政部,是否有必要不予施工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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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今(1/17)發布新聞稿回應,《建築法》第58條對於建築工程應予勒令停工的情形有正面表列,其中妨礙都市計畫即屬勒令停工情形之一,京華城案變更設計後如繼續施工,是否有違反該條文規定,而應予勒令停工,台北市政府可以依法作判斷。
國土管理署表示,日前已清楚說明中央過去有關法院假扣押的解釋函,解釋重點在於有關行政處分是否會影響假扣押之效力,地方政府如不能認定時,可函詢該管法院意見。
國土署強調,京華城已經是法院假扣押的個案,如果起造人申請變更設計,扣押是否會解除,還有如果假扣押仍未解除,是否還是不予勘驗,涉及法院扣押之目的與執行,台北市政府也是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可直接洽詢執行法院,以維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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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指出,北市府如果仍希望函詢內政部,將願意協助該府洽詢該管法院,但請台北市政府須提供完整案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