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男子積欠3萬元酒駕罰款遭強制執行 前妻代為分期繳納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3月08日08:58 • 發布於 2022年03月08日08:50

44歲楊姓男子積欠3萬元酒駕罰款,逾期未繳清,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楊前妻得知此事後,申辦分期付款,今天並利用自動櫃員機匯款繳納第1期分期款5千元。

楊姓男子於2019年間駕駛租賃小客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331公里處,經員警攔查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台南市交通局裁處3萬元罰鍰,逾期不履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楊在台南工作,但無固定住所,離婚後小孩由前妻獨自扶養,日前楊至前妻住處探視小孩時,前妻看到他口袋塞有交通罰單,主動向交通局查詢得知該交通罰單已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再以電話連絡書記官表示願意幫忙分6期繳納罰鍰,每月繳納5千元,並於今天利用自動櫃員機匯款繳納第1期分期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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