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某知名百貨公司一樓專櫃服務的小君(化名)、林姓櫃姐,因站櫃期間突然爆發口角,林遭小君拉扯頭髮後掛彩,跑到醫院掛急診包紮傷口,林女驗傷後對小君提告,因雙方都未和解,法院依傷害罪判小君30天徒刑,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指出,小君、林女都是同事,去年初兩人一起站櫃,林女疑不滿小君講話音量過大,出言制止後反惹怒小君,雙方爆發口角。林女指控小君當時情緒失控,衝過來拉扯她頭髮,還將她壓在地上拖行,導致她受傷。
事後林女跑到急診掛號,驗傷後有左側頸部挫傷、左側上肢及下肢挫傷,氣得林女對小君提告,因雙方在偵查時都未和解,檢方偵結後依傷害罪起訴小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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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審理時,小君坦承對林女動手,稱當天是林女辱罵她,才會跟對方起口角跟拉扯,她確實有拉林女頭髮,林因此倒在地上。
法官依據雙方證詞及林女驗傷資料,認為小君確實對林動手,考量雙方都未和解,小君並無前科,依傷害罪判小君30天徒刑,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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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16日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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