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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議長賄選案10被告全無罪 趙少康:有黨證果然天下無敵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29日12:29 • 發布於 04月29日12:29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宣判,邱莉莉等10人均獲判無罪。(圖:取自邱莉莉臉書)

台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被控違反選罷法等案,台南地方法院今(29)天一審宣判被告均獲判無罪。資深媒體人趙少康直言,因為怕一人有事全部有事,所以就10人通通無罪。有黨證果然天下無敵,司法墮落令人不齒。

經過1年多時間審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且證人證詞反覆,邱莉莉、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名被告全部無罪,全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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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認為,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楊志強涉嫌行賄台南市議員方一峰;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黃麗招、李文俊及黃怡萍涉嫌行賄李鎮國及高玫仙;李鎮國及高玫仙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2項,期約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為一定之行使罪嫌。

對此,邱莉莉等人的律師團在審理過程中主張這是「換票」,不是買票。而從無罪的判決看來,台南地院一審買單了這種說法。趙少康則在臉書發文表示:「是超買不是走私!不是缺電是用電過多!是換票不是買票!民進黨又創造出讓人大開眼界的新名詞。」

趙少康指出:「台南議長選舉,有現任議員被綁上車受恐嚇,檢察官調查也證實,一票至少1000萬,還有受賄議員坦承接收到『會補你四年薪水』的承諾,甚至可以低價購買豪宅。這麼明顯的賄選事證,因為怕一人有事全部有事,所以就10人通通無罪。有黨證果然天下無敵,司法墮落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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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8
  • 挖哩勒
    讚讚讚 狂賀狂賀狂賀 這樣A都沒有事有綠牌證真好 ㄧ般小案件都要進監獄了 這種大事情可以全身而退 我長大也要有綠牌
    04月29日18:16
  • Richards Huang
    馬的這樣都無罪,民進黨是想提早讓阿共仔接管台灣是嗎
    04月29日14:42
  • 黑皮
    台灣的司法一點也不奇怪。
    04月29日22:09
  • Yee
    沒救了!
    04月29日22:23
  • 張 蘇賢
    貪腐集團, 羅馬軍團, 班師回朝, 撈好撈滿!
    04月29日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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