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因不滿旅美教授陳時奮的言論提告加重誹謗,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反告高虹安誣告,台北地方法院21日判決高虹安有期徒刑10個月,高虹安將提上訴。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於臉書發文直言,博士論文有無抄襲,只有頒授學位的學校可以認定,其他人都是路人而已,法官豈能用自己的認知就判定,「這事情如果傳到美國,會笑掉人家大牙啦。」
沈政男21日晚間於臉書指出,高虹安因有人批評她國外博士論文抄襲,而提告誹謗罪,結果沒告成,反而對方告她誣告罪,法官還竟然就判定誣告罪成立,要關高虹安10個月,真的是可笑,「試問,承審法官有沒有寫過博士論文?或者知不知道博士論文怎麼寫?以及博士論文有沒有抄襲的認定標準?」
「這事情如果傳到美國,會笑掉人家大牙啦。」沈政男直指,博士論文有無抄襲,只有頒授學位的學校可以認定,其他人都是路人而已,法官豈能用自己的認知就判定,高虹安的國外博士論文是抄襲?法官指稱「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引用了2篇期刊論文」,但其實1篇是研究計畫案,另1篇是研討會,而這2種刊物都不是期刊,刊登在這2種刊物的文章,都不算正式出版,裡頭的文字與圖表,當然都可以在正式投稿的時候繼續使用。
沈政男續指,高虹安的母校,其指導教授有說,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版權問題,意思就是如此,結果法官竟然說,只是教授的校內電郵往來,不是正式說法,不予採信。「這事情純粹就是選舉糾紛,而新聞鬧大以後,如果有抄襲,高虹安的母校早就取消學位了,還會讓你去判定說,喔,我台灣台北地院法官,認定你們的博士生有抄襲行為!」
沈政男再指,高虹安曾說「頂多是自我抄襲」,但法官卻認定那2篇文章有其他作者,不完全是高虹安所寫,因此不是自我抄襲;然而,文章雖然有共同作者,但高虹安是第一作者,只要高虹安跟其他作者講一下,人家會不同意引用嗎?「法官說,『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但人家明明就不認為自己抄襲,怎麼你比當事人還清楚她自己在想什麼?你是人家肚子裡的蛔蟲嗎?」(推薦閱讀:幕後》柯文哲「母姊會」攻略!黃珊珊信任、陳佩琪交心 蔡壁如卻防著陳智菡)
沈政男強調,此事的源頭雖是高虹安先提告誹謗罪,這樣的動作也確實沒有必要,事實上也可以預知不會告成,因為論文有沒有抄襲,可受公評,如同前總統蔡英文也因博士論文的問題提告妨害名譽,結果告3個人,最終僅1人起訴、2人不起訴。「其實,這類事情,不應提告,檢察官與法官也不應起訴或判決有罪,因為本質上就是言論自由,讓公民社會自己去處理就可以了,更何況動機就是政治惡鬥,純粹是選舉糾紛,法院根本沒有必要介入。」
ㄚ宏 議員張秉鈞(民進黨)涉貪詐領助理費1075萬判刑1年4月.緩刑5年(不用關)⋯議員周雅玲(民進黨)涉貪詐領助理費1352萬判刑8月.緩刑3年(不用關)⋯議員賴美惠(民進黨)涉貪詐領助理費234萬判刑2年.緩刑4年(不用關)⋯立委陳賴素美(民進黨)涉貪詐領助理費785萬判刑2年.緩刑5年(不用關)⋯議員謝芳紋(民進黨)涉貪詐領助理費500萬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不用關)
所以?11萬 無犯意的貪污 判7年? 連466元的小助理都不放過、緩刑終身背前科?偵辦的無良檢調立馬升官、這不是政治迫害 什麼是?
08月29日10:27
Ju-chia 騙肖,殺過人才能判殺人犯嗎⋯⋯
08月23日10:27
aQ 新聞稿有完整理由跟說明
08月22日21:49
Illy米 綠腦殘對媒體識讀的判斷力太差,素質 唉……
條先不論高有沒有抄襲 誣告罪成立的條件為無中生有,與是否抄襲本身無關 高紅安被陳食糞指控抄襲是憑空捏造的?以<高紅安抄襲是否屬實>作為誣告判斷依據是體育老師教的法理?法院判決這麼明顯的違背法理也能護航……無法無天 綠圾執政 獨裁保證……
08月22日17:50
王聰裕 如果母校已認定沒有版權問題,一般認知就是沒有炒襲問題了,而法院卻判有抄襲,畢竟法院不是學術單位,除非法院認定高是第一作者,但其他兩位作者的完成度佔全部著作超過2分之一,而該兩位作者已作證證明,就另當別論*
08月22日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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