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被丟掉兒氣炸告到底 媽認罪仍判刑

上報
更新於 2024年09月17日09:43 • 發布於 2024年09月17日09:29 • 上報快訊/袁維駿
嘉義一名媽媽將兒子珍藏的《進擊的巨人》漫畫書丟掉,兒子發現後氣炸提告。(資料照片/周羿庭攝)

嘉義一對母子長期感情不睦,今年2月,60多歲簡姓媽媽將20多歲兒子收藏在家中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書丟掉,兒子發現後憤而提告,媽媽事後雖向兒子道歉且有意和解,但兒子堅持告到法院。

嘉義地院法官訊後認為,2人是母子關係,但該名媽媽未尊重兒子的財產權,日前依《刑法》毀損罪判簡性婦人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進擊的巨人》是日本漫畫家諫山創的漫畫作品,劇情描述人類與巨人間的衝突,人類居住在由高牆包圍的城市,對抗牆外會吃人的巨人,漫畫系列截至2021年6月發行至第34卷,出版後在海內外都創下驚人銷售成績,在日本國內累計發行量更是突破8600萬冊。

判決書指出,60多歲媽媽與20多歲兒子長期感情不睦,今年2月6日,媽媽未經兒子同意,將兒子收藏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丟掉,事後兒子發現滿漫畫書不見,氣炸揚言提告。警訊時,媽媽鬆口是她丟了兒子的漫畫書,且她願意和解,但兒子堅持不和解,訊後檢方依法起訴。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媽媽毀損兒子漫畫,符合《家暴防治法》中,對家庭成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也構成了《刑法》毀損罪,但因《家暴防治法》對家暴最沒有柯處刑罰規定,仍因依《刑法》來論罪。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法官審理,認為2人是母子關係,但該名媽媽未尊重兒子的財產權,恣意犯下本案,考量媽媽坦承犯行,有和解意願遭拒,又未能賠償損失,加上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價值不高,依《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罪處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天,全案可上訴。(責任編輯:許雅慧)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4
  • Wu I Hsiung
    母子斷絕關係,永不往來。畜生也
    2024年09月18日13:10
  • Hsieh
    剛好就是提醒一些白癡家長 不要看自己小孩不爽就可以亂丟東西 支持小孩們提告自己父母維護自己權益
    2024年09月18日07:00
  • 江江好
    聖母都愛用道德綁架
    2024年09月18日06:46
  • Claudia
    如果真的要用法律處理親情, 是不是應該釐清買漫畫用的是他自己賺的錢還是媽媽的錢? 漫畫是放在他自己名下的房子裡,還是媽媽名下的房子裡?
    2024年09月18日04:32
  • 早點賠就不會告上法院 前面幾則新聞說,明顯平時不和睦又不打算賠 被告了才想和解 感情不和睦,拒絕賠償概率有多高, 你們可以自己想像 用不孝來合理化母親犯罪行為 怎麼不用合理方式管教而是用犯罪發洩 要是孩子也用犯罪來反擊砍殺或縱火 是不是要一起犯罪? 是不是該慶幸 還好有理智的走法律途徑 而不是一樣用犯罪來抵制犯罪?
    2024年09月18日03:1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