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廖美玲(已歿)與丈夫江宗榮組成「江媽炒房團」,與金富、金安年建設董事長劉賴偉勾結,藉人頭屋主不實財力資料及屋價灌水合約,向聯邦、板信、台新、永豐等銀行共詐貸2.7億餘元。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及違反銀行法、組織條例等罪,起訴江男、劉男、人頭屋主及涉案行員等共13人。
前年6月已過世的廖女,生前與丈夫江男共組「江媽炒房團」,於2017至2021年間,對外標榜可輕鬆利用投資房地產致富及小成本購屋等話術,在各地開多場講座,邀請民眾向銀行申貸,購買劉男公司位於新北市板橋、永和區的「金富帝寶」、「金富天夏」、「金富臻品」等建案。
面對部分民眾沒有固定職業或財力,廖、江等人竟製造不實的收入資料或定存單,偽造申貸戶職業及墊高房屋貸款金額,並以假房價進行實價登錄,藉此將劉男手中餘屋屋價炒高,經查共詐貸17比,總金額達2億7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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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 正常人貸個幾百萬雞雞歪歪一堆…銀行沒問題嗎?
09月11日18:07
世選 炒房無惡不作,製造居住問題,妳該下地獄。
09月12日01:23
應興 台灣果然是詐騙集團的天堂,揚名天下!
09月12日00:12
陳小宇 還不趕快通通抓起來收押禁見
09月12日03:48
. 好啦好啦,去看Youtube 搜尋Dear NaNa 2024年9月10日蔡博士深談都計法的差異,立法都計法的立法人,看他怎打你的臉的,都計法細則不可以用明知而違背職務,因為你羈押的罪名牛頭不對馬嘴,人家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25條獎勵容積細則通過,那像北檢胡搞瞎搞、竹竿裝菜刀收押人
09月11日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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