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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產險4主管被開鍘 原因曝光、業界感嘆「績效壓力大」

風傳媒
更新於 02月28日05:33 • 發布於 02月28日04:24 • 陳怡慈
明台產險的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業務疑似「低估未決賠款」,總經理等4名主管被日本母集團開鍘。(取自明台產險官網)

日本三井住友海上集團在台灣的子公司明台產物保險昨(27)日舉行董事會,通過總經理陳嘉文今日起離職、3月1日生效;李志昌、王慶輝、王志展從副總或資深協理降調為資深協理或協理,4月1日生效。震驚產險業界。

熟悉情況人士指出,此案主因明台產險的日本母集團調查發現,該公司的汽車保險第三人責任險理賠案,涉嫌低估未決賠款金額,少提責任準備金,墊高稅前盈餘,影響當期財報的真實表現。簡單講,有美化財報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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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業資深主管指出,明台產險的日本母集團之所以著手調查,因此案為明日起離職生效的陳嘉文於去年8月主動提報。陳嘉文因為此案離職,表面上受罰最重,實則展現領導風範,一人扛起絕大多數責任、勇於負責。

熟悉情況人士解釋,保險事故發生到產險公司支付保險金會有一段時間,汽車保險不像商業火險有保險公證人公司在估算損失,車險的損失通常由產險公司自家理賠人員進行估算,一旦管理階層走偏,容易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刻意低估未決賠款,美化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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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專家舉例,假設明台產險的保戶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第三人責任險(體傷或財損)須賠對方20萬元,明台產自家公司理賠人員估算的金額只有10萬元,因為低估理賠金額,連帶地,未決賠款準備金也會低估,準備金來自稅前盈餘,自然會讓當期財報的獲利好看一些。

問題是,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的結果都是七,最終還是要餵養猴子七升橡樹果實。車險第三人責任險的最終實際理賠金額,有受害的第三人的體傷或財損單據支撐,非產險公司可隻手遮天。

誠如上例,假設第三人的損失是20萬元,明台產險自己估10萬元,未來實際支付理賠時,仍須針對先前財報少提的未決賠款準備金,也就是短差的10萬元,增提實際理賠支出。

母集團派人常駐調查,尾牙停辦

據了解,明台產險的日本母集團為此派人常駐調查,聘外部顧問搞了好幾個月,明台產今年的尾牙也罕見停辦。

外界不解,當期財報所粉飾的,未來財報還是需要呈現,其實是逃不掉且容易引發母集團管理部門關注的,為何還要這麼做?產險業資深專家感嘆:「每個部門都有績效壓力,日本人給的KPI應該不低,分公司的理賠主管估計是背負不小績效壓力。」

根據明台產險昨日董事會決議,總經理陳嘉文3月1日離職生效後的總座職缺,由商品本部副總唐世澤代理。

4月1日起,後勤支援本部副總李志昌降為資深協理,理賠本部兼理賠處副總王慶輝降調為銷售本部通路發展處技術協理,銷售本部北羅花銷售區兼板橋分公司資深協理王志展降調為稽核部技術協理。(推薦閱讀:重磅專訪》台經院董事長吳中書:川普威嚇影響美、台經濟,民眾投資風控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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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林建志
    死的死倒的倒
    03月01日03:55
  • FINIS_Brian Shih施佳成
    明台當初為了如果真的要請律師告可以不用給他們的他們替客戶修車的6000元 找了好幾家民間債務公司纏了朋友2年 從此朋友後來開了公司有好幾台車、也有保經公司的朋友推薦,他還是把明台列為拒絕往來戶
    02月28日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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