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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故事下集」啟示 呂秋遠列出婆婆千萬不要做的10件事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童話故事下集」影集熱播,引起廣大回響。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這部戲劇傳神的把台灣家庭結構表現出來,分居治百病,如果公婆和兒媳同住,身為「婆婆」角色,他提出「千萬不要做」的10件事,避免變成招嫌。

1、兒子的房間,從他已婚開始,就不是妳可以進去的地方。沒倒垃圾?很亂?都不關妳的事。即使他的房間傳出惡臭,只要不是發生命案,都不該進去。

2、自己的信仰自己救,不要要求媳婦拿香,或者信耶穌。拜祖先這種事,不是她的祖先,自己想拜就拜,不要叫人家拜,特別是什麼過運、收驚、喝符水,平安是在自己心裡,她不信,給她喝也不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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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要餵兒子吃飯。他已經30歲了,這樣看起來很蠢。不然你還要嚼碎給他吃,然後哄他睡覺嗎?同理可證,不要跟兒子睡同一張床、不要出去的時候手牽手、不要兩個人蜜月你還要跟。

4、不要要求媳婦洗碗,自己看不下去再洗一次。同理,不要要求她擦地,覺得不夠乾淨再擦一次。那不是交代做家事,那是在羞辱她。家事分配是必要的,但是別要人家做,又看不下去自己做。還有還有,重中之重就是,找女兒回家吃飯的時候,請不要讓女兒看電視,媳婦去洗碗,這樣的相對剝奪感會非常可怕。當然,也不要讓媳婦念童話故事給女兒的孩子聽,不然格林童話會變成格林驚悚童話。

5、家族聚會不要太頻繁,不然娘家聚會兒子是不是也要去?媳婦就像貓,人多會緊迫。緊迫會生病,還會吐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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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要故意講反話。例如:「不用買我的,沒關係」、「你放著就好,我來做」、「我人很好溝通,你們年輕人好就好」、「不用回來沒關係,你們去忙」、「我自己吃,你們去外面吃」、「嫁來我們家,就把這裡當自己家,沒問題的」。

7、不要情緒勒索,沒病不要裝病。例如:「我老了,沒用了啦」、你都不回家跟我吃飯,我每次想到每次都會哭」、「我就知道養兒防老是騙人的,兒子養大就跟女人跑了,沒用了啦」、我心好痛,要死了,早點死比較好啦」、「你現在翅膀硬了,都不聽話,沒關係,我死一死好了」。

8、別催生。生男生女,不是媳婦決定的,能不能生,要不要生,也是他們自己決定的。故意在他們或別人面前說想抱孫,妳不尷尬,尷尬的就是他們。

9、不要在鄰居親友面前數落媳婦。每個人都要面子,在別人面前說自己媳婦有多不好,自己多苦命,不會讓問題解決。苦命就要讓自己好命,把兒子媳婦趕出去,是好命的開始。

10、不要管兒子的錢:媽媽幫你存起來,已經是幼稚園發生的事情了,現在都已經30歲,該是塵歸塵、土歸土的時候了。他的錢應該自己管,更不該沒有經過他同意,就擅自拿去借別人或是投資。

呂秋遠表示,當婆婆其實很簡單,把兒子趕出家門就好。「他沒有錢付房租、沒有人幫忙帶小孩、沒有人幫他做中餐與晚餐,那都是他的事情」。要成家,就要有成家的樣子,「沒錢還要結婚,然後還想要拖垮你,那到底是前世的緣,還是今生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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