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300萬餘元遭聲押,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100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更裁。全案將於今(20)日下午3點再度開庭審理。
士檢指出,陳怡君涉嫌於民國108年至114年間,與張姓公費助理等人利用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合計逾300萬餘元,且陳怡君、張姓助理涉犯重罪,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日前裁定陳怡君100萬元交保,張姓助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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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針對陳怡君部分提起抗告,主張有串供(證)之虞。抗告案由高院審理。高院晚間指出,原審依卷內相關事證,認定陳怡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
高院續指,但是原裁定沒有說明「命被告具保等處分」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的關聯性,也未審酌被告與其餘尚未到案助理間是否已無勾串可能,且諭令被告不得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勾串目的,已有疑問。原裁定尚有疏誤之處,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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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和 怎沒有人說政治迫害
2天前
N8 🚨咦!花公款辦個人演唱會、拍沙龍照的那頭綠豬,檢調何時收押?
(  ̄ c ̄)y▂ξ 煙~~
2天前
建誠 安啦,有塔綠畜班黨症,過個水,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回去吃蚵仔麵線。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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