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中部昨天下午發生芮氏規模8.2強震,地震波及鄰近國家,其中泰國首都曼谷也感受強烈震感,泰國政府已宣布曼谷進入緊急狀態,泰緬兩地都有嚴重災情。交通部觀光署今天公布參加泰國(不含普吉島)、緬甸的旅遊團,可依定型化契約不可抗力之因素解約及退費。
觀光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昨天緬甸中部發生強烈地震,為維護國人旅遊安全,參加泰國(不含普吉島)、緬甸團體旅遊,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不可抗力因素,來解約及退費。
觀光署說明,參照國籍航空公司訂退票規定,於114年4月15日以前,旅客參團前往泰國(不含普吉島)或緬甸旅遊者,原則上請雙方(旅行業與旅客)協議延後行程。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即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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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下,觀光署指出,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全部之必要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前述解約退費日期,將視泰國震後的狀況,滾動檢討。
觀光署呼籲,請出團至泰國或緬甸的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受地震影響的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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