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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龍」張錫銘想繳「國民年金」 獄中寫信PO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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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8年05月07日08:11 • 發布於 2018年05月07日08:17 • 記者顏大惟/綜合報導

今( 7 )日凌晨一名施姓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上 PO 出一封信件,表示這是槍擊要犯張錫銘所寫的信,內容有關於「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議論。

「惡龍」張錫銘被捕後遭判無期徒刑, 2007 年進入台南監獄服刑,今( 2018  )年 2 月正好服刑滿 10 年。記者去電詢問台南監獄,副典獄長邱良一證實,這封信是由張錫銘親筆寫下,並在大約 3 月底寄出。邱良一強調,從張錫銘開始寫信到信中內容,獄方完全知情,也提到張錫銘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沒有違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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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上字跡工整,寫著:「網路上的國家主人 您好:請問您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受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障與權益,生活中有寄望暨帶動勤奮動能,彰顯矯正與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之功效。您若支持請轉貼予好友一起上法務部矯正署網站;支持先行擬訂通融之行政命令,使受刑人可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於修法完成前做補救解套。謝謝您的支持。」署名「辜負國家、社會、親、友之討論人 張錫銘,於台南監獄服刑中。」並委託友人發文。

▲張錫銘在獄中親手寫信,委託好友 PO 到爆料公社上尋求支持,網友驚嘆「字好漂亮」。(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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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看完後持正反兩面意見,有人覺得知錯能改很好,「受刑人假設如果可以繳我覺得行」、「支持,這些人已經用刑期抵過。再用勞動收入繳費。減輕社會負擔。是正確的事,應該支持。法律公不公正,是另外的問題。」反方網友則認為「作業金應該先賠償受害人才對」、「犯法服刑還要享受國家的福利?」

也有網友歪串將重點放在張錫銘寫的字上,「他的字比我漂亮」、「他的字比我的漂亮,已哭」、「字好美」、「這字….我都慚愧了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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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趙黎明
    繳交年金,健保費,使用健保,是中華民國人民的權利和義務,只要是中華民國公民不因職業,地域,社經地位或任何因素,條件而有差別。 所以受刑人理應可以繳交年金保費,只要他的金錢來源是合理合法。只是前題是中華民國的合法公民,若是被褫奪公權的受刑人自是另一回事。 想保年金,享用健保,先恢復公權再說。
    2018年05月07日08:03
  • Benjamin
    不知道守法 卻只知道要權利和福利 還是好好悔改吧
    2018年05月07日08:19
  • 董嘉銘
    為什麼他還活著?
    2018年05月07日09:01
  • 🌻Ya Chien🌻
    我以為他死了
    2018年05月07日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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