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名男子當街毆打一位女子,而且還把對方拉進隔壁安全島的草叢中,目擊民眾邊錄影邊報警,然而面對這種情況卻也有不少民眾質疑,是否應該先去救人而非急著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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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民眾:「這邊有一個男的在打女生在馬路上。」
聽到這段話讓人抓緊了注意力,這名穿紫色上衣的男子不斷朝女子身上毆打,先是她壓在休旅車的車門旁之後再直接把女子拉到旁邊的安全島。
目擊民眾許先生:「我跟朋友開車經過那個地方,看到一個女生蹲在路邊手抱頭,一個男子看起來2、30歲左右,在那個女生後面爆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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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19日下午5點多,民眾經過金門伯玉路往太武山方向圓環時,看到一名男子當街對女子上演全武行,目擊民眾一邊拍下這段過程一邊報警求援。
目擊民眾許先生:「他打完之後,再來就是影片看到,男生把女生拉到草叢裏面。」
只是看到這種情況,民眾不禁產生質疑究竟是該當場逮人或是蒐證紀錄。
律師劉韋廷:「在這個狀況下,應該是要馬上做報警,並且在毆打現場是一個現行犯,那現行犯是可以做逮捕的動作,在場的人是可以將這個男性,把他拉開來把他支開來,至少免於這個女性繼續被傷害,而不是把它(po)上網然後在旁邊看。」
根據民眾表示警方到場時2人已經共同搭車離開,不清楚兩人是否為夫妻關係,而目擊整個爆打的過程大約持續3分鐘左右,警方已經介入了解案情。
偉 阿不就等等被遷怒殺死算誰的
2019年06月20日06:05
興哥 如果法律制度不完整?連受害者的權益都沒有得到完整的保障? 那麼其他善良的老百姓 多管事, 一樣也不會得到 保障,所以 只能在旁邊錄影而已, 不然 還能怎麼辦?
2019年06月20日07:45
shane(尚恆) 當然要先錄影,因為台灣司法只講求証據,女的不幸被打死那也是他命不好
2019年06月20日07:17
CHEN 我好像看過一則新聞 介入男女的爭吵然後被捅好幾刀的不是嗎 如果我可以拿著球棒或什麼武器去介入而不犯法 我一定過去
2019年06月20日07:50
傲笑紅塵 想太多,直接去拉開或動手,等等被告傷害,防礙自由不是很慘
2019年06月20日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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