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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失去自我」 傳張清芳裁判離婚拿16億瞻養費

中廣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7月15日05:05
「在婚姻中失去自我」 傳張清芳裁判離婚拿16億瞻養費

歌手張清芳和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日前終結15年婚姻,今(15)日有媒體報導,是張清芳主動提告裁判離婚,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最後拿到16億贍養費。

根據《鏡周刊》報導,張清芳和宋學仁在6月初到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在法官調解下,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包括13億現金及股票,還有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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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周刊》報導,宋學仁身家約150億,知情人士說,如果張清芳有心分產,可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原則請前夫掏出70億,不過張清芳只要求拿16億,可見兩人雖然做不成夫妻,但是真的沒交惡。

知情人士指出,張清芳長期以來覺得在婚姻中逐漸失去自我,原本她為了兩個兒子,可以忍住心中不同想法,但近來兩個兒子多數時間都在國外,丈夫也沒有太多時間陪她,因此斷然決定結束這段15年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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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張自己也很有錢啊,離婚主要本來就不是為了錢
    2020年07月15日07:05
  • Grace
    想要做自我,又要嫁富豪,拿了錢還要再鞭屍, 人沒有十全十美,他什麼都能給妳,夫妻間互相包容是在正常不過了...妳的離婚理由太瞎,我爸媽平常吵架的理由都比這個強十幾倍
    2020年07月16日05:37
  • Jack
    如果一切都是為了錢,會讓人家看扁的!
    2020年07月15日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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