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38歲男子與其33歲妻子育有7名子女,但他們經濟能力不佳而無法撫養,竟在郭姓男子仲介下,找到結婚多年沒有子女的林男,分別以50萬和80萬賣掉兒子和女兒,有民眾向檢方舉辦販賣人口,雲林地方法院調查後判定確有此事,判處父母共7年有期徒刑,並將所剩65萬元不法所得沒入。
據了解,其丈夫僅小學畢業,還曾有吸毒前科,平時只能打零工維生,而他與妻子結婚約12年,共育有7名子女,沉重負擔壓得他喘不過去,郭姓友人見狀,則建議他們「賣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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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夫妻在郭男仲介下,認識結婚多年卻沒有孩子的林姓男子,以50萬元將自己剛出生的兒子賣給林男,林男將男嬰視如己出,向這對夫妻表示希望能養育第2個孩子,最終談定每月提供2萬元的「營養費」,共交付30萬元訂金,女兒出生後再交付50萬元尾款,賣兒女的不法獲利達130萬元。
雲林地檢署接獲線報後調查,將這對夫妻依買賣人口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處2人共7年有期徒刑,應執行5年,所剩的65萬元不法獲利也將追回,郭男則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媒介被買賣之人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處20萬罰金,林男則因過世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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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 H. 可以送養
但是不應該有對價關係,甚至要付出一點代價
否則沒錢的就會繼續生繼續拿紅包
2020年04月03日05:00
沛蓁 送給別人養對孩子來說未必不是壞事,只是方法錯了,最終的問題還是請這一對夫妻去做節育,只會生不會養只是會造成社會問題
2020年04月03日03:53
ㄚ換 人民幹嘛賣小孩 就是生活過不下去了
爛記者說什麼爽賺130萬 能知道父母心有多麼痛。
2020年04月03日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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