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訂本(9)月為「交通安全月」,除設置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亦建立口號「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為強化駕駛人「停讓」的習慣及建立行人「尊重」的觀念,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特結合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桃園市民防總隊交通義勇警察大隊宣導中隊、中壢區太子駕訓班,在中壢區文化公園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警方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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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隊表示,文化公園是桃市的「交通公園」,從地下停車場至遊樂設施,設計均以「交通安全規則與資訊」為中心,讓孩童與家長在使用公園硬體設施時,也能注意到標誌、標線設置、交通法規、安全觀念等訊息,從而建立交通安全觀念,活動中除布置穿越設施,實景展示如何停讓行人及正確穿越方式。也推出創新方式「娃娃機」宣導,只要民眾通過安全穿越解說關卡並響應「交通安全月」進行合照,即可使用娃娃機進行「道安宣導品」夾取。
警方將持續針對「路口停讓」及「違規穿越」加強執法及宣導。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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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隊強調,想揮別「行人地獄」,不僅止於「駕駛人」停讓,「穿越者」也同樣有注意安全的義務,桃市近期穿越事故多為「行人不當穿越」,如跨越安全島、雙黃線、未遵守號誌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行人於未設穿越設施的路段中穿越,並沒有路權保障;此外,建議行人穿越前能「舉起手」示意,以明確穿越動機,便於駕駛人提早進行減速及停讓,穿越中亦應左右察看來車,避免車體A柱遮蔽駕駛人視線造成遺憾發生,當然,也應「尊重」車輛,快步通過減短停等時間。
警方強調,將持續針對「路口停讓」及「違規穿越」加強執法及宣導,希望用路人都能建立良好的交通安全觀念,用路務必專注、謹慎,才能確保交通安全,早日揮別交通地獄之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