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9.12公頃的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鄭文燦14日第3度出庭。辯護人要求檢方提供2度簽結的簽呈,認為內容對鄭文燦有利。檢方則說,當年2度簽結是遇到瓶頸,請調查官再行調查。
辯護人表示,檢方應提供完整的卷宗,保障被告的訴訟防禦權及訴訟權。鄭文燦也說,他有知悉、閱卷的權利,相信檢方當年應該合法簽結,如果溢出法律外,應該也被檢視。鄭文燦有說,自己在押時,許多對他不利的報導,但他也沒有交保後就指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檢方則說,當年2度簽結,是因為案件偵辦遇到瓶頸,才請調查官再行調查。
sandy 哈哈哈!遇到瓶頸,根本北檢王俊力ㄧ手遮天⋯然後就⋯升官了😏
01月15日00:55
魚 哪有什麼瓶頸⋯哈哈
先押起來再慢慢查不會?
再不行就每天寫故事?
哪一筆建案有捐政治獻金很好寫的
01月15日02:06
洪劭勳 怎么不收壓禁見,他媽的他就不會逃亡串證,幹
01月15日03:25
大隆和小容與小婕! 原來脫身的局都設好了
01月15日01:51
Eric 賴清德放人!!司法不公!!
01月15日04:42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