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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管教新法規 保護學生還是為難老師?台師大為師培生開「家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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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王韻齡
輔導管教新法規 保護學生還是為難老師?台師大為師培生開「家長學」

民國113年2月修正完成的《學生輔導管教辦法》共45條,其中第23條明訂,教師得採「正向管教」措施如「站立反省,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等,及「教師有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依教師法、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適當之懲處或其他處罰。」

這個與校園安全高度相關的法規,成立近20年的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全程參與修法,在理事長蕭東原眼中可說是遲來的正義,可望藉由立法,減少教師不當管教,防止兒少身心靈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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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學校端卻是一片批評聲浪,為何親師間的解讀有如此巨大落差?

身為全台師資培育學校龍頭,台灣師範大學師培學院院長林子斌說,修法的立場不能只限制老師、避免做出不當管教,光是「正向管教」這四個字就有不同的想像,其實對現場老師來說仍然非常抽象。他舉例,法規中大多是負面表列,要求老師不能怎樣怎樣,但現場需要的是正面表列「到底我能做什麼?」,學生輔導管教辦法雖有附表提供正向管教範例,但看在老師眼中「就像手握原始的棍棒,卻要處理現代學生的事務,夠用嗎?」

林子斌認為,法規拿掉了棍子,但也沒有蘿蔔,社會又期待老師善盡管教之責,已令許多老師無所適從,年輕的師培生更不敢輕易投入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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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很多現職老師擔心多管多錯,乾脆表示「我都不要管學生好了」,但5年來處理過200多件行政調查案例,一年超過50場的校園演講的《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粉專版主提醒,在班級中太過消極、遇事不作為,也可能被家長控訴教學不力,甚至因此遭解聘。

另一個引起教育圈爭議的法規,正是113年4月修正的《高中以下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不續聘辦法》),明訂解聘、不續聘及資遣程序,教師團體批評是「造成親師生關係緊繃」的惡法,條文重點都在談怎麼處罰老師,充斥著滿滿的惡意,對親師生溝通有害無益。

林子斌感慨,法規原本立意是好的,但執行上遇到不少滯礙難行處。例如解聘教師是一件大事,誰有資格決定?目前各縣市均成立外部委員人才庫,但「委員未必具教育專業訓練,可能才上完三天培訓課程,就能決定一個老師的去留嗎?」審查過程是否公正、讓人信服,是各界普遍的質疑。

「全台灣校園天天都在發生衝突,家長希望老師管、但又不要管太多;老師執行任務時不小心拉傷學生,馬上變被告」,台北市教師會形容,許多教師正處在矛盾且混亂的大環境中,自我價值與認同感急速下降,影響所及,就是全台大缺師。

「今年到了6到8月,所有學校幾乎都缺老師,連台北市區某知名國中英語教師都開到第23招,這樣下去明年可能更嚴重」,林子斌分析,教育部常說師培的數量是夠的,問題就在「留不住人」,大學四年培養出來的人才決定轉行、教了多年的正式老師萌生退意,教育現場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與其等到制度改,不如自己來。曾任教於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的林子斌即知即行,113學年起針對師培生推出全國首創的「家長學」系列講座,與台北市家長協會等多家團體合作,以家長視角和實際案例說明,平日如何聯繫家長、家長日又該注意哪些事情等,教年輕老師保護自己,妥善處理校園糾紛。

「我們的師培生剛脫離學生身份不久,社會經驗還沒那麼足,進到教學現場一定要告訴他,家長是最好的合夥人,但不要天真的以為可以教育家長,家長有時候比學生更難教」,林子斌坦率的說,現在很多問題就是出在老師不知怎麼跟家長溝通,太習慣用教育學生的方式去跟家長說「你應該怎麼做」,家長聽了不舒服,就可能引發親師衝突,「他天天打1999,打到你公文回不完,最後輸的一定是老師。」

林子斌的學生遍布全國各地,看過現場很多「血淋淋的經驗」,他語帶沉重提醒「如果這個家長是沒辦法溝通的,老師千萬不要勉強,這是你沒辦法控制的因素」,而師培生如果無法理解困難點,進入教師行業初期將會吃很多苦頭,台師大為此開辦的「家長學」希望能提早打預防針,協助學生對現代家長的特質有更多認識。

林子斌本身也是家長,小孩今年要上國七,他也不免俗的在分班前先去廟裡拜拜,祈求能遇到一位好老師。他更倡議教師考績制應該改變,不能所有人不分高下都是A級,除了透過《解聘不續聘辦法》更公正、有效的汰弱,讓現場不能再「和稀泥」,更要拔尖培養 A++ 老師,提升尊榮感並帶動整體環境向上提升,重新贏得社會對教師的敬重。

(責任編輯:劉映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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