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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領光新婚妻戶頭人間蒸發 她控訴:剩87塊養女兒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02日06:43 • 發布於 01月02日03:54

台中謝姓男子和陳姓妻子結婚1年多生下1名女兒,過年一家三口還去環島旅遊,沒多久謝就人間蒸發,陳更驚覺戶頭被老公領光剩下87元,控訴遭謝拋妻棄女訴請離婚、請求扶養費;法院以謝失蹤判准離婚,謝也應每月給付9000元扶養費給女兒,可上訴。

陳女控訴,和謝男2022年3月登記結婚也育有1名小孩,婚後所有生活費都是先生付款,但實際上是謝領取她的帳戶內的錢支付,2023年農曆年結束後,謝帶著他們一家三口環島,四處住汽車旅館。

陳女說,同年7月19日謝男就無故失蹤,她不斷打電話都沒接,後來再去刷存摺才驚見早已被謝提領一空,餘額剩下87元,她報案後經社工、警方協助,目前只能在外租屋且為24小時扶養小孩無法工作,靠育嬰津貼、慈善補助款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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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控訴,謝男將她戶頭提領一空又拋妻棄子,沒提供任何經濟上支援,顯是惡意遺棄,除主張法院判離婚,並向謝請求每月1萬2833元扶養費;對此,謝男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台中地院查,陳女有提出存摺、戶籍資料,及向警方報案紀錄等,足證明謝男和她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將戶頭款項領光並失蹤一事。

法院審酌,謝男婚後侵占陳女金錢,並已失蹤無法聯絡,雙方婚姻關係已有破綻,且謝2023年7月19日起失蹤至今,夫妻欠缺共同生活、扶持,共甘共苦共創家庭生活的實質內涵,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將喪失維持婚姻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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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相關情狀後,判准陳女和謝男離婚,未成年女兒權利義務行使由陳女任之,謝男每月應給付9000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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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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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0
  • Yvonne
    撫養費裁定也沒用 兩手一攤根本就不會給 垃圾男人都該下地獄
    01月02日06:49
  • 很誇張,先生有無收入會不知道?這是多盲目才能做到,一定要等人消失才清醒,可憐的是小孩,長大記得向法院申請免除扶養畜生的動作。
    01月02日06:49
  • Chung Yao Hsiao~御F20
    應該公佈長相姓名才對!😡 避免還有人受害!
    01月02日06:53
  • 垃圾,廢物
    01月02日06:47
  • vivian
    太扯,戀愛腦嗎?
    01月02日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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