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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女「壞習慣」常住院 不爽長期缺席!女兒訴請免養贏了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11月21日23:30 • 尹維源

女子小萱指控47歲的母親歡歡(均化名),自從她年紀幼小至今,母親就長期吸食毒品、出入監獄,而在父母親離婚之後,她就依靠外祖母扶養才能長大成人,反觀母親卻是長期缺席她的成長,她對母親幾乎沒有印象,因此依法請求免除她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法官認,歡歡在2021 、2022 年所得分別為0元及40萬元,名下財產總額為0元,現在因為精神狀不佳,因而頻繁進出醫院,並且領有身障補助,堪認歡歡難以其現有財產維持生活,小萱是歡歡的女兒並且已成年,本應對歡歡負扶養義務。

小萱的外祖父母到庭證稱,歡歡自小萱幼小時起都沒有照顧,也未負擔任何扶養費用,小萱自出生就他們同住,歡歡在入監前就有吸毒習慣;另外,法院發函給入監服刑的歡歡,但歡歡至今並未回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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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歡歡自女兒小萱年幼迄今,並未盡為人母之責,不僅頻繁入監服刑,更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已符合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第2款、第2項之規定。日前依法宣判,小萱的主張為有理由,依法准許免除她對歡歡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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