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隨著電商平台的崛起,「網購」成為許多人購物的主要途徑之一,而為確保商品不被損壞,商家往往會使用大量包材做保護。對此,臺南市環保局分享了6種常見的網購包材垃圾的丟棄方式,即使無法被分解、回收,仍有二次利用的可能性。
臺南市環保局於FB粉專發文表示,網購所產生的包裝材料,多數無法分解或材質組成複雜,然而,在將它們當作一般垃圾處理前,仍有可多次利用的機會。
環保局表示,紙箱、保麗龍等包材可資源回收或重複利用。紙箱需將膠帶及貼紙撕除後再丟入紙類回收,若為郵局的便利箱,還可將其循環使用,節省郵資。保麗龍則可丟立體類或一般塑膠回收,不必拆成小碎塊,環保局也提醒,由於保麗龍僅耐熱攝氏70度,切勿將其當作隔熱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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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常見的破壞袋、泡泡袋、緩衝材則為一般垃圾。商家為了避免包裝透出商品資訊、影響消費者隱私,通常會將破壞袋做成不透光材質,混入染料及複合材質的膜狀塑膠通常無法回收、只能丟入一般垃圾,但在丟棄前仍可拿來當作小型垃圾袋,增加一次使用機會。
而泡泡袋雖材質單一,但因為再利用的價值低,只能壓縮後丟入一般垃圾,或轉贈給需要的商家重複使用,留下來包裹易碎物、酒瓶。緩衝材也因為太輕薄、回收價值低,需戳破後丟入一般垃圾。
至於容易被忽略的網購出貨單,丟棄前請將個資遮蔽後,依材質把貼紙及紙類分開,貼紙丟入一般垃圾、紙類則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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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若未依規定做好廢棄物的回收與分類,違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