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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布選罷法修正條文 冒用個資連署最重關5年

台視
更新於 02月18日13:25 • 發布於 02月18日12:30

立院藍白黨團聯手推新版選罷法,加嚴連署門檻,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而行政院日前對此法案提出覆議遭到否決,依據憲法規定,總統須收到立法院覆議案咨文後10日內公布法案。總統賴清德今(18)日正式公告選罷法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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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布選罷法修正條文。圖/翻攝自總統府網頁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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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2
  • Rachel Lee
    你兒子們有沒有當兵?
    02月18日15:51
  • 建華
    癩皮狗違建現在是怎樣
    02月18日15:41
  • 宇哲
    講給自己的民團聽嗎?
    02月18日20:38
  • 阿湯哥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自己的小孩躲美國不用當兵!
    02月18日23:18
  • 應興
    上台至今多久了?有那些政績,攤在陽光下給人民看看,水昆兄!
    02月18日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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