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在縣市合併前台南市議會第16屆議員及縣市合併後台南市議會第1及2屆議員任內,計詐領助理費533萬餘元,台南地檢署9日依貪汙罪起訴蔡及其助理等4人,另外有3名人頭助理緩起訴。由於蔡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並未求處重刑。
蔡淑惠是國民黨「八連霸」資深議員(83年任台南市議會第13屆至第16屆議員,及台南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第1屆至第4屆議員迄今)。台南地檢署歷經2年多的偵查,認定蔡淑惠從2009年至2016年任市議員期間,與黃姓、蔡姓、許姓助理等計4人,共謀向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533萬1012元,均涉犯貪汙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提起公訴。
南檢指出,蔡淑惠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之聘任助理補助薪資,均係由台南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屬於發給實際遴用助理之公用財物等情,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竟與黃姓助理等3人,共同以人頭向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
經查出,蔡淑惠於縣市合併前的第16屆議員期間,虛報黃姓女子自2009年10月起及2010年12月25日起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241萬8180元;縣市合併後的第1、2屆議員期間,也虛報林姓女子分別自2013年1月17日起及自2014年12月25日起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238萬5344元。另外,縣市合併後的第2屆議員任內,蔡淑惠雖自2014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聘用黃姓女子為公費助理,但卻以低薪高報的方式向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52萬7488元。以上合計533萬餘元。
蘇怡仁 雞毛蒜皮,豆大點事
國民黨顏寬恒一審判刑都沒有黨紀
怎麼可能對台南艱困選區
一個已經繳回犯罪所得的議員開鍘
國民黨沒有所謂黨紀這種東西啦!
09月09日10:10
都彭專賣~專修各名牌打火機 只貪這些~落油漆
09月09日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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