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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投書:民代助理費案連環爆─法律入人於罪與司心證爭議

風傳媒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19小時前 • 林先生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高虹安辦公室主任王郁文為四百多元助理費亦遭判刑。(蔡親傑攝)

近期接二連三發生民代疑似詐領助理費案,從中央到地方民代都有涉入,涉案民代涵蓋各黨各派,尤其是新北市議會竟然連續兩天有兩位藍綠議員遭搜索甚至羈押,讓人不禁疑惑,究竟助理費案為何如此容易使民代陷入司法爭議?

幾十年來,累計將近上百案的民代詐領助理費案,最基本的型態就是「人頭助理」,即民代用實際上並未從事工作的助理掛名,領取立法院或議會發給的助理費後,再由人頭助理交出款項給民代本人運用。該型態可以從助理是否交出提款卡、銀行存摺印鑑,或助理是否明顯無法執行工作等來判斷,例如,高雄市議會多年前爆發集體助理費詐領案,其中不乏有植物人擔任助理,但此案最終並非貪污重罪,而是以偽造文書罪判處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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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地,沒有人頭助理的高虹安案,在一審遭重判七年四個月後,也引起社會上廣泛討論,高案法官認定其貪污所得12萬餘元便判處七年以上重刑,相較許多人以過往民代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上千萬,卻僅被判偽造文書易科罰金相比較,讓人不禁懷疑是否因為高案受政治或媒體影響甚巨,造成援引法條與判刑標準不一的狀況?

在多年來無數民代助理費詐領案累積的情況下,對於貪污不法意圖如何認定有無,最高法院多年來也逐漸形成穩定的見解,也就是當民代於職務關聯公務支出所花費用,大於被認定的不法所得數目時,可推論民代主觀上其實並沒有貪污詐取財物的不法意圖。因此,很多過往民代的助理費判決中,當民代舉證其支出包含聘用助理、服務處開銷、公務車租賃等費用時,貪污部分即可獲判無罪,而僅以偽造文書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易科罰金處罰。

然而,在高虹安的案子中,看到的了一審法官的獨創見解。判決書中認定高虹安和共犯助理詐領12萬餘元,但對於高虹安所舉證超過數十萬元以上聘用助理的人事支出,卻用各種過往判決未見過的理由排除,或根本不採信有利高虹安的證詞或證據,這與過去無數助理費案司法院判斷標準天差地別,引起許多社會輿論的質疑,例如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就直言,法官對高虹安案的判決不符合經驗法則,還自創了「合法的錢要先用掉」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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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綜觀所有民代助理費案件,高虹安案的情節毫無疑問是最輕微的,但卻也是最矚目、最受壓力、也最冤枉的,這可以從幾個客觀事實看出:

一、高虹安辦公室零用金制度,前助理的證言已明確證實是「由助理沿襲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辦公室而來的慣例」。

過去毫無公職經驗的高虹安從科技業進入立法院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怎可能無師自通學會貪污重罪?因此,很可能高虹安僅是相信立法院資深助理的專業,卻不小心陷入如此大的司法爭議中。
二、高虹安助理皆實際工作加班,並沒有「人頭助理」。
這是高虹安案與許多民代助理費案最大的區別,且無論是法官或檢察官對此均無疑義,也因此一審判決已將原先檢察官起訴的加班費詐領,以助理實權工作即可合法請領,認定為無罪。
三、高虹安並未以收取提款卡等方式掌控助理的帳戶,薪水與加班費都由立法院直接匯入助理個人帳戶,成為助理個人所得。
所謂的辦公室零用金是由三位助理存放在自己的銀行帳戶,三位助理都有各自的帳簿,自行支出和記帳,顯見無論是高虹安或助理,當時可能都沒有任何人覺得自己是在犯罪,否則怎會以如此唯恐天下不知的方式,大張旗鼓貪污?
四、從判決書與目前披露的內容,高虹安立委辦公室零用金的用途都是公務使用,光以零用金發給助理的薪資獎金,就超過十六萬。
「水母」王郁文更證實她買的生活用品(衛生棉、飲料等)都是給辦公室大家一起用的,高虹安也有自掏腰包的公用支出,超過幾十萬。從此顯見,高虹安案助理所捐的錢,沒有一分錢是落入高虹安自己的口袋中。
五、王郁文因貪污466元被判刑兩年後,出來喊冤,從她的聲明更可以證明,助理薪資沒有虛偽不實,她自願領薪水後幫辦公室買東西,不代表她的薪水就是浮報或詐領。
自本月新北市議會議員林銘仁、白珮茹相繼涉入助理費案後,各界也陸續站出來倡議修法,民眾對於民代服務的多元,服務成本日益疊加,且助理工作樣態彈性,本就難以用現有的法律框架來限制,一不小心就可能讓法律入人於罪,且民代助理費案既有判決雖已形成穩定見解,但是否採用穩定見解、是否採信相關證詞或證據,確是由法官與檢調心證來決定,從高虹安案的一審判決與既有的穩定見解背道而馳的狀況來看,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
民主社會不應用惡法讓想做事的優秀民代入罪,法官和檢調過大的自由心證空間更反映出助理費案定罪的疑慮重重。既然目前助理費的制度看起來確實產生問題,那立法院應該深刻思考相關法令的問題,針對助理費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甚至是將助理聘用與薪資法制化;司法院也應針對相關案件判決的過程、援引法條與心證空間做出合理檢討,讓司法量刑能更客觀一致,避免因人而異。

*作者為前國會助理(推薦閱讀:夏珍專欄:「鷹犬」的心聲─誰是檢方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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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蓮子
    政府給預算 不貪就沒事!!
    4小時前
  • JJD
    民進黨總桶下台之後一個一個清算,一個也別想跑
    7小時前
  • hank
    敢辦菜陰魂我就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19分鐘前
  • 柄奕
    從頭到尾就是柯建銘在背後指導的要求剪掉跟法院提高罪行去審判這個樣子,他的子弟兵才可以在新竹是在當選市長,民進黨根本就是把人民當白痴在耍他們其他人因為這種案子都只會被判的六個月以內的偽造文書罪而已,為什麼碰到高就要判得那麼重百分之百?就是政治因素嗎?當年選舉選出了,本來以為新竹市要有柯建銘控制了結果沒想到翻盤當然當年林志堅就有做得很好嗎?棒球場到現在檢察官有在查嗎?反正媒體都被民進黨控制了他們不想報檢察官也不不敢查,現在只要誰敢多說一些話民進黨馬上就用網軍去把你肉搜出來,然後用一大堆子虛烏有的東西往身上扣還一堆白痴,反正只要聽民進黨的媒體的講說這個都是別人的錯還在那邊孝忠
    5小時前
  • 重機銷售 陳志杰
    王助理偵查與判決 待待檢驗
    1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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