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在京華城案中涉嫌圖利,5日遭羈押禁見,驚動各界。資深媒體人趙少康昨(6日)談到此事時強調,「當官是有風險的」,更要「守得住」,他也透露過去在擔任環境保護署署長期間,接受時任屏東縣長蘇貞昌的邀請到屏東演講,但即便對方已幫忙安排住宿地點,他仍堅持自己付錢!
趙少康6日在網路直播節目《趙少康觀點》中指出,當官是有風險的,前財政部長郭婉容曾提醒剛當環保署長的他,「我告訴你,要很小心,你批那個公文,尤其是錢的部分,要非常小心,只要上面有說要幾億、幾千萬的金額,都會在數字上面簽名蓋章,避免被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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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說道,過去當官時有幾項原則,包含第一,私人應酬絕對不去,大夫無私交,就是不能去,「非要吃飯,就我請客」,他舉例在蘇貞昌擔任屏東縣長時期,熱情邀他到屏東演講環保議題,還陪參觀核三廠、垃圾掩埋場、淹水議題等處,晚上也幫忙安排高級旅館,但他堅持要自己出錢,且地方政府也不是很有錢,也不想讓他們花錢。
趙少康續指第二,更不要說商人了,絕對不能接受招待、收禮,要談事情就到辦公室談,為何要到外面談?這是最簡單、基本道理,要守得住。
至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爆曾赴陶朱隱園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唱歌,而柯說,從來不否認認識沈慶京,確實有去唱過一次歌,但時間是在選舉後,因為沒選上對方想慰勞。但趙少康認為,那誰介紹你們認識?事有蹊蹺,「當我們要去吃飯,都會問還有什麼其他客人?都得搞清楚」,避免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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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michael 法律人內心清楚
圖利罪構成要件
確實可以入人於罪
罪刑法定主義
檢方依據圖利罪條文訴追
貌似於法有據
實則因收賄罪欠缺金流證據以相繩
檢方迫於無奈
便轉為以圖利罪嫌偵辦
然而
回歸落實法治國理想
法律哲學思想上的思辯
【惡法非法】?
【惡法亦法】?
法律實務中
實證上面臨不公不義情事
司法立法需共同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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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從英美法系國家刑事制度精神
參照強制處分-羈押
台灣司法行政檢方押人取供傳統
其實仍然存在爭議且違背
西方國家先進的法律精神
【無罪推定】
必須在整個刑事訴追環節程序
時刻置於法律天秤
檢方獨佔國家公權力就犯罪嫌疑人
所為犯罪行為進行訴追
加上【有罪認定】前提之下
握有龐大刑事訴追資源
相對於被告及其辯護人
武器不對稱現實狀態
客觀存在
羈押限制人身自由
就憲法保障人權角度而言
判斷裁定是否羈押宜應慎重為之
審理法院應謹守無罪推定原則
按照嚴格證明法則
審檢斷案勿枉勿縱
司法正義之劍不應為特定政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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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願台灣司法改革更進一步
09月07日09:23
KEVIN 徐 阿北三番兩次的去陶朱隱園,要威京沈董陪吃飯唱歌,不出事才怪。
09月07日20:51
清風 酒、色(性)、財(錢)、氣(鼓動)、吃、喝、玩、樂,本來就是增近感情的方式,但是ㄧ入邪道就是控制人的方式!當官的權力連動是民眾,又深又廣,對這些本來就該緊慎面對了!
09月07日12:51
Sunny Wu 那富邦3獨董呢?
年薪786萬
根本就另一個柯文哲
還每天大言不慚滿口正義
渾身瑕疵的永遠既得利益者
有你在
難怪民進黨這麼敢怠惰
09月07日06:32
YTT 講的蠻好笑,不敢相信是他講這些話,唉!
09月07日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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