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過年了,魚翅食材需求大增,屏東鹽埔漁港發現重達2031公斤袋裝的鯊魚翅,但沒有鯊魚肉身,數量太多,完全無法推估有多少隻鯊魚遭割鰭棄身。裁罰額度至少50萬元,視嚴重程度也可能收回漁業證照,呼籲大家不要再因為口欲殘殺鯊魚。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空洞眼神,這是鯊魚被捕撈後,割去雙鰭、棄置海底的慘況。海巡人員在屏東鹽埔漁港直擊,不法漁民正卸下袋裝的鯊魚翅,但沒有鯊魚肉身。查獲到的鯊魚鰭,來自台灣常見的水鯊,重量超過2噸,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罰50萬到250萬元。
台灣「鯊魚鰭不離身」政策上路10年,相關罰鍰近1億元,每到年節期間,頻傳不法事件。
漁業署副署長 林國平:「捕撈到鯊魚的時候,不能割鰭棄身,如果割鰭棄身的話,按照相關的規定,嚴重的時候,還要併罰他不能出海作業。」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藝人 周杰倫:「如果有人告訴你,每年沒有數以萬計的鯊魚,因為魚翅羹而被殺害,別相信他,如果有人告訴你,吃魚翅羹,不會危害到鯊魚族群的生存,別相信他。」
公眾人物、企業家年年接力,為野生救援行動拍攝宣導片,放下口腹之欲,讓海洋生物在美麗大海自在優游。
西瓜(家甫) 罰這麼少,難怪抓的人一點也不怕~
2022年01月28日11:46
Winston Chao 十年罰不停還有人要冒險代表罰金後面少個零嘛,或是抓到就剁手指腳趾的,你看還有誰敢抓
2022年01月28日00:56
謝老三 吃的人也重罰,馬上就可減少8成食用。
2022年01月28日00:4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