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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營告誡臉書 「恐成民進黨箝制言論自由工具」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12月16日08:50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6日06:04 • 新頭殼newtalk |黃建豪 台北市報導
韓國瑜競辦發言人王淺秋。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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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臉書大動作刪除台灣上百個粉絲專業及社團,導致部分「韓粉」被關閉。韓競辦總發言人王淺秋今(16日)向臉書喊話稱,對於疑似違反社群守則的社團或言論,應該更嚴謹詳查,讓言論充分發揮,否則恐成民進黨箝制言論自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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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辦呼籲,臉書之規範須更謹慎,對於疑似違反社群守則之社團或言論須要再詳查,目前臉書有其社群規範與守則,但有心人士欲藉規範之疏漏,以鑽漏洞之方式來向敵對陣營支持者進行言論箝制,使臉書被特定人士進行反向操作,導致普羅大眾無意中受到欺騙與被利用。

韓辦表示,臉書實為言論自由發訊的平台,他們卻發現特定陣營網軍會藉由大量檢舉來達到箝制言論自由之目的。使一個自由發聲的平台遭人為的操作,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對此表示遺憾。他們認為,如果此等作法是市場商業行為就要對不同政治立場標準一致,否則讓其規範被網軍反過來使用,霸凌特定陣營支持者,其實與綠媒霸凌韓營並無異處,形同和民進黨共同箝制台灣的言論自由。

此外,王淺秋也指出,經過不斷告誡後,網路上仍有網友在惡意散播「1月11日除了投韓國瑜外,還要在選票上簽名,才不會被國家機器做掉」的不實訊息,因此他們將再度向警局提告,且「韓國瑜不會輕易撤告,不是做做動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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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辦表示,韓國瑜於選舉期間針對惡意人士所做出法律行動,是為讓大眾了解散布謠言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是犯罪行為,且其罪責相當重目前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90 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4 條之規定,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韓辦將由王淺秋作代表,預計於今天下午2點半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散播錯誤投票資訊的惡意人士」進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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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辦總發言人王淺秋(左)呼籲臉書規範須更謹慎。   圖:黃建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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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12
  • 好恐怖 民進黨能夠讓澳洲國媒幫忙做新聞,現在還能下令臉書,明天會不會指揮川普該如何治國?這樣政黨你還不支持?
    2019年12月16日07:42
  • 張仲程:正雄
    先要求自己再要求別人
    2019年12月16日07:36
  • 錦源
    民進黨如果這麼強這麼厲害不選她要選誰 當然票投小英跟民進黨!
    2019年12月16日07:40
  • fcc
    爛用言論自由的人才會這樣說
    2019年12月16日07:26
  • 臉書還可以被民進黨控制!?淺秋阿姨以為臉書是妳祖国的微博嗎?
    2019年12月16日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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