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3歲女童今年1月慘遭空氣噴槍奪命案,女童生父鄺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橋頭地院今天開準備程序庭,鄧女委任律師王子浩具證指出,畫面顯示,鄺男持噴槍鑽入車內右前座後不久,鄧童指部就從鄺男腋下處垂落,法官勘驗畫面後,認定垂落的是「不明物體」,全案將在12月24日下午2點30分開庭,進入審理程序。
法官今天會同律師勘驗「關鍵畫面」,發現影片12分10秒處,鄺男右手拿噴槍伸入車內右前座按壓噴槍,噴槍位置約莫落在鄧童頭部高度,另在13分24秒處,看見疑似女童指部在鄺男左側腋下處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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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鄺男身軀幾乎擋住車內畫面,難以斷定有鄺男或女童按壓動作,也無法確認晃動的「肉色物體」就是女童的手指,法官反覆勘查後,請書記官加註鄺男左側腋下處有「不明物體」晃動。
另王子浩再指出,鄧童遺體解剖後,體內驗出有嗜睡副作用的抗組織胺藥物成分,由於鄧童生前曾因身體不適就診,但經詢問當時就診開藥的阮綜合醫院,確認開給鄧童的藥劑中無抗組織胺成分,懷疑鄧童在案發前遭餵食藥物,不過法官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鄺男有私下餵藥行為。
莊啟和 爛司法只能是「不明物體」!
2019年11月22日23:36
✟ < Jia > 怎麼會有這種人..
唉..
2019年11月22日18:19
程仔 有用過氣槍的人都知道,當飽氣的氣槍要去按都有一定的力道才能按到氣槍噴出氣體,而且一個小孩的手掌多大能一手掌握住一整支的氣槍?希望能查明真相
2019年11月22日17:29
謝秋美 感覺夫妻倆都有問題
2019年11月22日15:42
可憐無辜的孩子
2019年11月22日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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