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60歲張姓男子,先前3次酒駕遭判刑確定;孰料,但張男仍不知悔改,去年6月22日到7月5日間,短短兩週內他又三度酒駕;台北地院認為,張男欠缺法治觀念,對公眾造成潛在危害,所幸並未肇事,而且犯後承認犯行,遂依公共危險罪判張男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併科罰金8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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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06年間張男首度酒駕被逮,事後遭判拘役50日確定;2015年間張男在友人住家聚餐,再度酒後駕車被逮,事後遭判4月徒刑確定;2017年間,張男第三次酒駕被逮,士林地院內湖簡易庭判他5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確定。
▲張男三度酒駕遭判刑後,居然又在兩週內三度酒駕。(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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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料,張男仍不知悔改,去年6月22日上午10時許,張男在新北市新店區親戚住家聚餐,酒後駕車遭警方盤查,經酒測後數值為0.31毫克;同年7月1日,張男又在住家喝酒後開車,這次酒測值高達1.04毫克;相隔4天後,張男三度酒後駕車遭逮,酒測值則是0.49毫克,全都超標。
法官認為,先前張男已有3次酒駕遭判刑紀錄,而且執行完畢後又酒駕上路,顯然欠缺法治觀念,並對公眾造成潛在危害,但張男三度酒駕均未肇事,而且犯後承認犯行,遂依3個公共危險罪判他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併科罰金8萬元確定。
畢卡灰 選完開始千杯,千杯
立委豬公永遠不會想嚴修酒駕
因為怕砸自己腳
2020年01月20日15:56
林建良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有錢是老大
2020年01月20日12:52
Jimmy 鞭下去才會怕啦
2020年01月20日12:48
胡阿虎 鞭刑 伺候。 起碼讓他在家趴一個月以上~~屁股傷好了再鞭, 再趴一個月以上.........看你有多愛喝。。。這才是我的 零容忍
2020年01月20日12:39
森 罰了太輕沒感覺,酒駕犯是無法改的,就算撞死人也不會有可能改的
2020年01月20日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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