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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強盜案線索深埋 刑事局比對關鍵「DNA」宣告破案

鏡週刊
更新於 2020年01月23日03:56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3日03:56 • 鏡週刊

17年前,台中市一家通訊行遭人洗劫搶走多支行動電話和店員財物,嫌犯逃逸無蹤,專案小組本來逮捕一名陳姓嫌犯,但陳男否認涉案,其DNA檢體與現場證物比對不符,案情陷入膠著;但法網恢恢,刑事局在去年8月取得一名李姓毒販的DNA樣本進行建檔,意外與強盜案比對成功,台中市警局因此將李嫌依鑑定結果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也讓懸宕已久的案子在農曆年前破案。

專案小組表示,2002年8月某日下午,台中市民權路一家通訊行突然有一名不明男子持槍闖入,強押詹姓店員至廚房控制行動,並搶走其金飾項鍊,也洗劫通訊行內15支手機等財物後逃逸;被害人脫困後即報警,轄區分局也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經被害人指認逮捕陳姓嫌犯,不過陳男矢口否認犯案,經集陳的唾液樣本及相關證物送刑事局進行DNA 鑑驗比對,現場鑑定結果也不符,因此排除其涉案可能,案情從此陷入膠著。

不過案件在去年8月露出曙光,台中市警察局逮捕一名涉嫌販賣一、二級毒品李姓毒販,並依《DNA採樣條例》採集李嫌的唾液樣本送至刑事局進行建檔。經分析李嫌的DNA樣本,與未破刑案資料庫進行比對,發現竟與17年前台中通訊行強盜案證物DNA型別吻合,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立即通知李嫌到案說明,並將其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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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鑑識中心說明破案過程,也獲贈知名書法家題字匾額一幅。(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表示,從2012年開始針對毒品、竊盜再犯者進行DNA建檔,透過DNA鑑驗與建檔比對機制,除了讓17年前被錯誤指認的陳姓民眾洗刷冤曲,更使沉寂17年之久的重大刑案出現破案契機。

刑事局局長黃明昭為此特別頒贈書法家徐孝育「冷案必破」題字匾額1幅,由鑑識中心主任黃女恩代表接受,期勉該中心能持續精進鑑識技能,繼續協助偵破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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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透過DNA比對、鑑識,偵破17年前的重大刑案。(刑事局提供)
留言 9
  • Junming 黃俊銘
    17年後,還是沒悔改,不回頭,結果就是被抓到
    2020年01月23日07:06
  • 李俊霖
    人的記憶其實並不可靠,單單靠受害人或目擊者的指認,出錯的機會很高,所以除了指認,仍然要有其他證據的輔助。
    2020年01月23日13:47
  • 😁 文興 😊
    檢察官&警察人員辛苦了, 希望法官能嚴辦嚴判,不要輕易再交保縱放。
    2020年01月23日14:09
  • 陳清泉
    法網恢恢,疏而不落!惡有惡報,只是時間未到,不是不報!
    2020年01月23日14:17
  • 出來混總是要還
    2020年01月23日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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