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除濕機自燃起火,每天18起祝融,住宅火險保了沒?

現代保險雜誌
發布於 2019年11月25日06:36

【本文重點】濕冷天氣報到,新竹市本月接連發生3起除濕機自燃起火事故,若屋主有投保住宅火險,除了住宅建物的損失可以獲賠,家內物品燒毀也有保障!

去(2018)年發生在住家的火災超過6,000件,平均每天都有18起祝融,主要原因為廚房爐火烹調不當。

不過,近來因天氣濕冷,許多民眾會長時間開啟除濕機,有些廠牌型號因零件設計瑕疵,易於使用時起火燃燒,進而引發火災,已經標檢局公告召回。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而除濕機自燃引發火災,住宅火險可以理賠的項目包括哪些?

建築物、動產都有保障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住宅火險保障「建築物」與「動產」兩大部分,建築物的部分,是保障房屋結構上的毀損,例如火災燒毀的牆壁、梁柱等,但要注意,保險金額並不是以房子價值來計算,而是依據「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物造價參考表」,假設住宅是位於台北市的5層樓公寓,結構是鋼筋混凝土,使用面積為40坪含公設,對照每坪造價為62,000元(明年增為73,100元),建築物的保險金額就是以40坪 x 62,000元=248萬元(明年增為292.4萬元)。

居家動產的部分,如火災燒毀的衣物、沙發等家具、或冰箱等家電,則以「實際價值」作為理賠基礎,也就是必須扣除折舊,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險金額30%,最高以60萬元為限,以上述例子的248萬元計,動產保額就是74.4萬元,然現行保單只能賠到最高60萬元,明年起因造價調漲、連帶保額調漲,動產保額上限也增高為292.4萬元 x 30%=87.72萬元,但賠付上限為80萬元;若仍覺得保額不足,民眾也可以另行投保。

常見三大理賠糾紛,看清楚

此外,明年起住宅火險保障範圍升級,除了第三人責任險保額加倍、納入颱風洪水險保障,也新增火災保險額外費用,如信用卡或證件重製、租屋仲介、搬遷等費用補償。

不過,關於住宅火險常見的以下三點理賠糾紛,民眾在投保時應多加留意:

1.營業用住宅:

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的是「住宅」火災事故,也就是說,房屋不能拿來做營業使用。產險業者舉例,許多一樓住戶,會將部分空間做為早餐店、小吃攤,由於「住宅」與「商業」火災保險費率不同,若變更用途、而沒有通知保險公司,就會產生理賠爭議。

2.金銀珠寶:

住宅火險雖然有將家具、家電等動產納入保障,但貴重物品,如古董、字畫、珠寶、藝術品等,因價值難以認定,不在承保範圍內。

3.增建、加蓋區域:

多數屋主是因房貸需求而投保住宅火險,然而,銀行抵押的產權以權狀所載範圍為主,往往忽略了增建或加蓋的部分。因此,若房子有另行做增建或加蓋,必須一併納入保額加保,並在保單上註明包含的區域,以保障自身權益。

 

 

延伸閱讀:

加量不加價 住宅火險將擴大保障範圍

只要這麼做 房客也是住宅火險擴大保障受惠者

淡水老街店家大火產險業者:小吃店風險意識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