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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犯罪實錄5】派「保母」防黑吃黑 詐騙集團4大手段揭密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02月17日13:32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7日22:58 • 鏡週刊

**詐騙車手小陳疑似被集團出賣,遭警方逮捕,交保後還被集團恐嚇不得供出其他共犯,否則對他不利。小陳很心寒,決定自己蒐證揪出犯罪集團,並向本刊投訴,揭露詐騙集團「南錢北取、車上變裝」等4大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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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第1招是「南錢北取」,被害人若在南部,則派北部的車手南下取款,被害人如果在北部,則派南部車手北上取款,目的是為了避免地緣關係遭警方鎖定、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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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招是「暗中監控」,詐騙集團在取款前,會先派人到被害人家附近查看,若有警察出現,表示被害人已經報警,則取消行動。另外,也會派1到2名「保母」暗中監視車手,避免黑吃黑。

小陳取款得逞後搭計程車逃逸,並在車上換裝,企圖躲避監視器追蹤。

第3招是「保持通話」,集團在整個詐騙過程中會要求被害人、車手都不能掛斷電話,隨時保持通話狀態,目的是要掌控任何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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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招是「車上變裝」,集團會要求車手在離開被害人住家前,要戴上帽子、口罩,並至少換車2次,每次換車就換裝,目的是避免車手遭監視器追蹤。

小陳2月14日在橋頭地方法院當庭認罪,也供出詐騙集團共犯。

為防堵層出不窮的詐騙案,政府多次修法、加重刑責。以《刑法》來說,用假公文行騙,構成「偽造公文書」「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可判1到7年徒刑。冒充公務員行騙,構成「加重詐欺」罪,可處1到7年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新修正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3人以上的集團,實施強暴、詐術、恐嚇等手段,可判處5年以上徒刑。詐騙集團主持、指揮者(主嫌及車手頭)最高可判10年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機房成員、車手)5年以下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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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David洪博軒(彭博)✞👆
    詐騙之路不能行呀~ 騙了別人,你的心安理得嗎? 騙久了會不會有失眠的問題? 每晚睡不好做惡夢是否會痛苦? 總之你的良心會譴責的啦!!
    2019年02月18日01:48
  • 民進黨執政就是廢除死刑犯,社會治安敗壞,執政2年多,輿論壓力大,才執行死刑犯槍斃1人,恐龍法官亂判輕判,可教化,假釋交保輕鬆容易,台灣是犯罪天堂鬼島。
    2019年02月18日01:49
  • 煙火晨暮(三年)
    詐騙應比照殺人辦理。
    2019年02月18日01:53
  • 小K
    弄得比徵信社 調查局的還忙 想必沒神經病也弄得快病了
    2019年02月18日02:25
  • 嘎嘎嘎
    修那麼多法 一句為了「人權」 就什麼都打翻了啊
    2019年02月18日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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